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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提出“公路利用”的概念,正式将村道纳入农村公路的范畴,并将其上升为法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好该《条例》,进一步加强路政法律法规解读和路域环境治理,连日来,张家川县公安交警联合公路、交通运输局在国道566线,开展《甘肃省公路条例》宣传月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部门人员通过拉横幅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向过往司乘人员发放爱路护路行为规范漫画宣传单、大件运输便民服务手册,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呼吁大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拒绝超限超载、保护公路安全。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爱路护路、合法装载运输意识,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路政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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