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是提高医保基金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推进职工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持续的务实举措。按照《甘肃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张家川县及时调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医保资金划入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把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个人账户可家庭共用。
自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来,家庭共济账户在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我县职工个人账户累计使用126907人次支出1097.7万元。其中医院门诊个人帐户支出26302人次326.2万元,药店诊所个人帐户支出100335人次738.8万元,家庭共济帐户支出270人次32.7万元。
下半年,县医保局将积极开展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服务,更好地拓宽共济功能渠道,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效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和现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