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医保惠民政策,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今年以来,张家川县医保局狠抓药品集采关键环节,稳步推进全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认真开展中选品种实时监测。紧紧围绕“基金预付、采购进度、回款追踪、合理采购、供应保障”等环节,在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中选药品采购、结算、使用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监督,确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截至6月底,全县20家公立医疗机构共续签三批次药品合同165份,采购涉及药品目录规格106种,金额共计302.33万元,有效期过半药品合同已有多家医疗机构超额完成采购任务。
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按照不低于确定采购金额30%的要求,县医保局提前预付医疗机构药品周转金83万余元,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向配送企业支付药款,调动企业积极性。
严格落实30天回款制度。张家川县医保局通过实时提醒、约谈、按月通报等方式督促医疗机构药品到货确认30天内必须按时付款,进一步减轻企业垫资压力,推动医药流通领域良性运转。
积极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切实加强医保资金核算,落实结余留用政策,及时将结余留用资金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今年上半年累计拨付结余留用资金19.6万元,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深化薪酬体制改革,助力深化医改向纵深发展。
今后,张家川县医保局将继续做好2023年下半年集采药品新年度采购协议执行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国家、省、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重大意义,保证中选品种能够优先使用,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特别是困难群众用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