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2018年4月3日受党内警告处分,现已过影响期;现有举报反映,根据核查情况,建议暂缓使用……”这是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向征求意见单位作出廉洁审查反馈。
今年以来,张家川县纪委监委严把廉洁关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选人用人第一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截至目前,已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8批1335人。
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主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把对自我要求不严、为政不廉、品行不端的人挡在“门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明确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以及归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等,围绕信访举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和问责情况等方面联合会审,逐一核实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是否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或问责,以及是否正在影响期内等多项内容,并及时出具廉洁审查复函,向征求意见单位进行反馈。意见回复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责任追究等一一作出规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