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讲话精神,张家川县民政局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动员全体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之底,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民政局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张民发〔2021〕36号)文件,明确了2021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提高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同步提高,民政局就提标提补工作从点到面、具体操作程序上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实施提标提补后,全县城市低保月指导标准由589元提高到636元,根据指导标准、人均收入情况进行差额补助;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由4428元提高到4788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继续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由765元、480元分别提高到827元和519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确定为三个档次,一档的(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400元,二档的(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80元,三档的(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市低保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继续保持为每人每月100元;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继续保持为每人每月100元。
新的指导标准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全县提标提补工作必须5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及时补发第一季度提标提补增补部分资金,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生活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