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幼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7日,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刘堡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家长三轮电动车接送幼儿的特点,提示幼儿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骑车、开车接送孩子时,要做到戴好安全头盔、不酒后驾驶、不逆向行驶、不超速超员,接送车辆要自觉有序停放好,不妨碍和影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详细讲解了幼儿的交通安全认知特点,结合幼儿交通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要求家长们时刻监督和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交通安全,纠正孩子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做到以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去引导孩子从小做起、遵守交规、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幼儿家长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家长和老师共同向孩子传递交通安全知识,从而促使幼儿从小养成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习惯,达到了很好的社会面教育效果,受到学生家长和老师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