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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县医疗保障局:简化办事流程 方便老年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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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1-05-25 15:53:55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编辑:白琼
 



  当前,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县医疗保障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聚焦医保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人工服务、自助服务并行机制,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习惯人工办理医保业务的老年人等群体办事提供便捷服务,使老年人办事更畅通。
 
  对前来医保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老年人,由业务引导员带领老人到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对前来各乡镇、社区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缴费的,工作人员用自己手机代为缴费,并将缴费凭据交于老年人;对前来办理参保登记和参保信息变更的老年人等群体,各乡(镇)政府、社区医保窗口业务办理人员现场通过手工及时予以办理;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老年人只需提供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备案表或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对缺少的资料允许先就医后补充提供;对临时外出就医的老年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和社会保障卡号,通过电话即可办理临时备案;在办理门诊慢特病和“两病”门诊待遇认定时,参保老年患者持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直接到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城镇职工在就诊定点医院)进行申报。在外地长期居住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他人将相关资料传送至经办工作人员处即可办理;在办理谈判药品备案时,持医院出具的使用谈判药品的相关资料直接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申请备案。外地长期居住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他人将相关资料传送至经办工作人员处即可办理;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可直接结报。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因没有备案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可持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手工结算报销。在外地长期居住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他人、或者通过电话联系将相关资料传送经办工作人员,不见面予以办理。对于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各医保窗口经办人员手把手帮助老年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银行APP 等经国家医保局授权的第三方机构APP激活。对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所有医保政务服务业务一律通过社保卡进行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通过便民服务措施,坚持尽责尽心尽力、用心用脑用情,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让老年人办事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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