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提高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残联牵头,县医保局和各乡镇配合,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明确补助对象,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 2021年全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补助工作,共为1039名补助对象落实补助资金12.468万元。
明确补助对象。县残联联合县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参保补助工作的通知》,将全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已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纳入补助范围,对已享受个人缴费补助政策的,不再享受补助。
细化工作流程。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已参保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先行全额缴纳,根据缴费凭证及相关信息资料,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个人账户。
加强审核管理。由各乡镇对辖区2021年参保人员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进行排摸,组织参保补助对象填写调查表,并对参保补助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参保补助人员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和持证情况,县医保局审核参保补助人员参保和享受其他补助情况。审核后对全县参保补助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人员进行核实调整。县残联按照补助花名册人数和补助标准,测算、申请补助资金,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面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