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零售药店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疫情防护类药械监督检查。
强化防控责任。疫情发生以来,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印发了《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提醒告诫书》,明确了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四类”药品是否暂停销售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疫情期间正常营业的11家零售药店每天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排查漏洞,配备消毒剂、测温仪、设置“1米线”,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健康码、行程码和佩戴口罩进店的提示,暂停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止咳类、退烧类、抗病毒类、抗菌素类)等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的时效性。
强化统计监测。重点对疫情防护类物资口罩、测温仪、医用防护服、无纺布(含溶喷布)等疫情防护相关产品的购进渠道、供货方资质,产品资质及出厂检验报告、进货验收记录等进行检查,对流通环节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平面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84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建立监测台账,对当日销售和库存进行统计监测。
通过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县疫情期间11家正常营业的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疫情防护类物资货源充足、购进渠道合法、药价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