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广大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张家川县民政局积极争取政府资金为全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川支公司承担理赔业务,投保资金70.4万元,收益老年人近4.7万人。
每人每年保险费15元,总保险金额每人4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包括门诊和住院)10000元,每次事故门诊、急诊限额500元。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治疗的我县老年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限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5日。
截至目前,共理赔老年人意外伤害险18余起,赔付资金14.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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