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即履行还款义务,切实维护了担保公司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被告李某因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由原告某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李某未按期还款,担保公司代为偿还了本息,后被告未足额偿还代偿款,原告担保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宗旨,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把握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积极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精准梳理诉求分歧,并结合法律规定与相关典型案例,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优势,引导各方聚焦问题解决,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这起纠纷在10日内高效化解,极大的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
此类追偿权纠纷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既及时弥补了担保公司的代偿损失,也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节约了司法资源与时间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模式,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