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张家川县担保公司与王某某因追偿权纠纷诉至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需限期支付担保公司代偿款共计535,803.68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始终未主动履行义务。2024年4月,县融资担保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查封、扣押王某某名下财产以清偿债务。
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努力下,王某某当即向执行账户转款10万元,并承诺剩余案款将分期履行。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先后四次向执行账户转账366646.89元,并于2025年3月3日将剩余执行款69156.79元转入执行账户,执行干警及时向申请人发放了最后一笔执行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标的到位率为100%。
近日,县担保公司向法院赠送两面锦旗,上书“化解纠纷扬正气,司法为民好法官”、“执行高效,热情服务”,以表达对执行法官专业能力和司法为民理念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