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融入社会,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张家川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方聚力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加大信息衔接力度。对预释放人员及时进行信息核实,提前制定衔接、救助和帮教工作预案,做好与监狱、家属的衔接,落实必接必送措施和三级衔接工作机制,防止脱管漏管。
开展走访回访。通过实地走访刑满释放人员本人、家属、村(社区)等,了解掌握刑满释放人员近期活动轨迹、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对个别思想、情绪不稳定的人员,及时开展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积极融入社会。
强化档案管理。全面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做好衔接登记、动态排查、信息反馈、管理服务等环节的资料收集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准确。同时利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核查,及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不断提升信息管理工作。
强化教育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向刑满释放人员讲解国家安置帮教有关政策,鼓励他们要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以乐观的心态开始新的生活,并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途径,早日融入社会。同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法治观念,严格约束自己言行,遵纪守法。
开展救助帮扶。对在工作、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与民政、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协调,针对性开展帮教活动,提供临时救助、低保、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多项措施,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