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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盔 安全常在 致全县党员干部职工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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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4-08-14 10:47:50 来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 编辑:白琼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最大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戴好安全头盔。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乘人员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二是系好安全带。驾车乘车时,无论身处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当机动车紧急制动时,可以有效把驾乘人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由于惯性飞出挡风玻璃或撞向仪表盘,最大程度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关键时刻能够挽救驾乘人员生命,行车前请系好安全带再出发。

三是遵守法律法规。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靠右侧通行。驾驶机动车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提示亲朋好友。广大交通参与者既要做自身交通安全守护的第一责任人,又要积极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是落实单位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尤其是执法部门,要带头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管好执勤执法人员,切实维护好执法形象。张家川公安交警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对发现的公务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格处罚。

文明城市靠人民创建,文明交通靠广大参与者共同努力,“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让“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成为城市文明的坐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为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县创建成果升华增色。

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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