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推进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梁山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探索形成“四个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
建设“一个场所”,群众有地找说法。镇、村综治中心的实体化建设,是开展全镇平安稳定工作的关键,在镇综治中心设立各室,形成工作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步建成12个村级综治中心。
建强“一支队伍”,矛盾纠纷有人调。成立镇、村两级调解队伍,镇综治中心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员6名;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选聘长期扎根基层,熟悉村情民情的村干部、“法律明白人”“乡贤”、退休党员干部等为调解员,形成“两级合力”,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
建成“一张网格”,服务群众零距离。在镇内按照传统居住习惯、人口聚集程度以自然村为单位划分有13个网格,每个网格配置1名专职网格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专门从事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内容的网格服务管理事项。
建立“一套机制”,矛盾调处有章法。一是建立联动机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建立联调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对群众来访和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是建立联防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构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联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