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好村级河长在河道管理中“查、管、治、保、”作用,大阳镇采取“四个常态化”措施助推动河长制工作更上一层。
坚持常态化巡河久度。各村级河长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每周坚持最少巡河1次,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解决,对于巡河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镇级总河长并整改解决,确保河流健康生命和功能永续利用。
坚持常态化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微信、小喇叭、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河长制”工作氛围。
坚持常态化整治制度。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包片责任制,明确包片领导为整治落实责任人,各村驻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对河道流域内的垃圾污染、河堤毁坏、乱占河道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治网络格局和责任能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形成常态化整治制度。
坚持常态化督查严度。镇党委、政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度考核指标,由镇纪委、镇河长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全域无垃圾级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反弹,治理成果得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