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牟建林主持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就立法相关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雄志、县政府副县长汪健全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及立法工作起草小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相关条款,宣读了《关于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通过立法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有效维护供热用热用户的合法权益。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机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靠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程序和推进计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立法各项工作。要突出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努力使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