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闫家乡政府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张财发〔2016〕16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三、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2016年预算公开表
(1)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5)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6)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闫家乡政府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424.7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73.81 | |||
二、事业收入 | 二、公共安全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 | |||||
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12.67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15.69 | |||||
七、医疗卫生 | 53.09 | |||||
八、节能环保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十、农林水事务 | 169.44 | |||||
十一、交通运输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十九、预备费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本年支出合计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收入总计 | 424.7 | 支出总计 | 424.7 | |||
闫家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73.81 | 173.81 | ||
二、公共安全 | ||||
三、教育 | ||||
四、科学技术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12.67 | 12.67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15.69 | 15.69 | ||
七、医疗卫生 | 53.09 | 53.09 | ||
八、节能环保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十、农林水事务 | 169.44 | 169.44 | ||
十一、交通运输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十九、预备费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本年支出合计 | 424.70 | 424.70 | ||
闫家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备注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73.81 | 123.26 | 50.55 | |||
二、公共安全 | ||||||
三、教育 | ||||||
四、科学技术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12.67 | 12.67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15.69 | 15.69 | ||||
七、医疗卫生 | 53.09 | 53.09 | ||||
八、节能环保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十、农林水事务 | 169.44 | 169.44 | ||||
十一、交通运输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十九、预备费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本年支出合计 | 424.70 | 358.46 | 50.55 | 15.69 | ||
闫家乡政府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
3、公务用车费 | 0.5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5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
备注:本单位无出国出境、公务接待费、无车辆购置费,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三公经费与往年持平,未增加。 | ||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三、港口建设费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六、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三、节能环保支出 | ||
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 ||
九、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
十、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四、彩票公益金收入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六、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 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五、农林水支出 | ||
十八、车辆通行费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九、污水处理费收入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债务专著收入安排的支出 | ||
二十、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六、交通运输支出 | |||
铁路运输 | |||
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港口建设费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 |||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 |||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
九、其他支出 |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十、债务付息支出 | |||
十一、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收入合计 | 支出合计 | ||
转移性收入 | 转移性支出 |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上年结余收入 | 调出资金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
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调入专项收入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 |||
收入总计 | 支出总计 | ||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二、公共安全 | ||||
三、教育 | ||||
四、科学技术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七、医疗卫生 | ||||
八、节能环保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十、农林水事务 | ||||
十一、交通运输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十九、预备费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本年支出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