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闫家乡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持续做好“三调对接”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为原则,切实将调解做到一线。截至目前共调解矛盾纠纷116例,其中“三调对接”调解32例,调解成功率96.67%。
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闫家乡通过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诉求和困难,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实现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对于复杂矛盾,工作人员反复入户调解,通过走访联系亲戚、邻居、朋友等多角度进行调解,用真心用真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用法用德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让执法更有温度。同时,通过释法说理、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手段,提升执法司法质量和公信力。在实际工作中,派出所在接警中发现的一般民间纠纷、信访类案件、轻微治安类案件,第一时间介入调解,体现了用法用德的工作原则。
用理用例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总结群众身边的各类典型案例,用通俗的语言为矛盾双方讲道理,举例子,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夯实了基础。此外,通过广泛宣传调解工作中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果,加深群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理解和认同,提升矛调品牌和调解组织影响力。
用访用防化解矛盾纠纷。在日常走访的基础上,乡村干部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工作优势,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坚决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问题的发生。由“坐等上门、被动调解”转变为“主动排查、主动解决”,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闫家乡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协同联动,打通信息共享通道,全力推动“三调”对接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实现在“警调”、“诉调”、“访调”对接中做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