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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闫家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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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服务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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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038408J2022  时间:2022-09-16 09:25:37 来源:  作者:
 

闫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服务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员会:
  根据《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服务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农发〔2022〕107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乡农机作业补助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展农业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现制定农机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印发你们,请各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县粮食安全,进一步提升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稳定粮食生产,解决耕地撂荒”的原则,确保耕地无撂荒,不闲置,提升农机化水平,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三、奖补对象
  2022年流转复耕复种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小麦、玉米(含饲料玉米)、马铃薯等在100亩以上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及种养殖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000亩。全乡实施农机作业补助面积3500亩,每亩补助资金100元,涉及14各村,8个经营主体,分别是:大场村624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闫家村365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丁河村130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王坪村200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付堡村120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后山村村100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神树村110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花山村47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车各村200亩,经营主体为:大场村养殖专业合作社;星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10亩;炫牧原种养殖合作社100亩;朝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50亩;联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84亩;青草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亩;丰禾养殖专业合作社200亩;嘉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60亩。
  四、奖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主体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农机耕种作业影像资料。
  2. 村级核查。村民委员会对申报主体农机服务作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复查。
  3.乡镇复查。各乡镇对村级核查情况组织开展复查,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申请县级验收。
  4.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会同乡镇政府组成验收小组(不少于3人),对申报主体耕种农机作业面积进行实地抽查验收,抽查比例最低不少于10%。
  5补贴发放,按照验收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补贴对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机服务作业补助是县政府-项重要惠农政策,我镇负责领导和相关村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和各类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我镇验收领导小组在核查耕种农机作业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谎报瞒报多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要将奖补政策宣传解释到位,藏得理解和支持,为撂荒地复耕复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闫家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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