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政发〔2024〕23号
闫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闫家乡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养殖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闫家乡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养殖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闫家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闫家乡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养殖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脱贫群众发展壮大畜牧特色优势产业,提升项目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产业项目,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我乡养殖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核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畜牧产业,着力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振兴新机制、新模式,切实发挥好产业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助推作用,努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61.53万元,用于实施到户养殖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张农领办发〔2024〕2号文件)。
(一)“三类户”养殖业到户项目
1.基础母牛购进到户补助项目:安排6万元购进基础母牛12头,每头补助5000元。其中草川梁村2户4头,大场村3户6头,陈庙村1户2头。
2.羊羔到户补助项目:安排0.5万元补助羊羔50只,每只补助100元。其中花山村1户20只,陈庙村1户30只。
3.电动铡草机到户补助项目:安排1.2万元购进电动铡草机2台,每台补助6000元。其中丁河村1户1台,王坪村1户1台。
4.饲草料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安排0.6万元建设饲草料棚3座,每座补助2000元。其中草川梁村2户2座,朝阳村1户1座。
5.新建养畜暖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安排1万元新建养畜暖棚1座,每座补助1万元。其中神树村1户1座。
(二)脱贫户养殖业到户项目
1.饲草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安排5.43万元种植饲草181亩,每亩补助300元。其中丁河村23户95亩,朝阳村14户86亩。
2.基础母牛购进到户补助项目:安排11万元购进基础母牛22头,每头补助5000元。其中草川梁村9户17头,王坪村2户4头,后山村1头。
3.基础母羊购进到户补助项目:安排5.5万元购进基础母羊110只,每只补助500元。其中车古村1户40只,朝阳村1户70只。
4.羊羔到户补助项目:安排2.7万元补助羊羔270只,每只补助100元。其中丁河村3户130只,草川梁村2户100只,闫家村1户40只。
5.马驹到户补助项目:安排9.6万元补助马驹48匹,每匹补助2000元。其中王坪村2户8匹,草川梁村8户40匹。
6.新建养畜暖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安排4万元新建养畜暖棚4座,每座补助1万元。其中车古村1户1座,操场村2户2座,草川梁村1户1座。
7.电动铡草机到户补助项目,安排10.2万元购进电动铡草机17台,每台补助6000元。其中丁河村1户1台,操场村6户6台,王坪村4户4台,朝阳村4户4台,后山村2台。
8.新建饲草料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3.8万元建设饲草料棚19座,每座补助2000元。其中操场村1户1座,草川梁村13户13座,朝阳村5户5座。
三、实施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项目启动阶段(1月-2月)。乡村两级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于2月底前向县畜牧中心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5月)。各村按照项目库申报时确定的实施农户,再次核实补助对象和数量,受益村、户、人口数量,造册汇总。项目实施按照方案要求,根据不同项目实施管理要求,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将资金到户花名册交由乡镇核实,连同纸质、电子版一并上报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三)验收阶段(3月-6月)。项目验收具体由乡村两级负责进行,严格按照要求验收,县畜牧中心对各乡镇到户项目进行抽验,抽验户数不少于乡镇实施项目总户数的20%。验收完成后在相关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报账阶段(3月-10月)。所有到户补助项目采用报账制。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一是各村完备报账资料报镇农业中心审核,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各村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报账资料数据准确无误;三是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附件格式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账完成后,乡政府、村委会进行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县畜牧中心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项目管理
(一)实施方式及标准。对下达的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养殖业到户补助项目,在确保项目建设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对所安排的项目,采取分散采购、自行建设、集中采购等方式进行,均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三类户”和脱贫户由所在村委会出具户属性证明,实施主体必须与“大数据平台”户属性相一致。
1.购进畜禽到户补助项目。由农户自行采购。为了确保购进畜安全,严禁在疫区和布病免疫区购进畜禽,购进畜禽必须由出售方进行动物检疫,并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出售证明;基础母牛必须是18月龄以上,母羊6月龄以上,成年可持续繁殖的母畜;于5月底前完成。
2.羊羔到户补助项目。由于仔畜生产的不确定性,农户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申报,于9月底前完成。
3.电动铡草机补助项目。由县畜牧中心按照采购程序统一采购,采购后统一配送至各乡镇指定地点,由乡镇统一发放到户,并完善领取资料,公示后报畜牧中心,于5月底前完成。
参数要求:电动铡草机配套动力:4.0 KW -7.5KW;结构型试:筒式;生产率:kg/h 谷草≥5500,稻草≥5500,玉米秸秆 ≥5000。质量要求:所购铡草机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且满足项目户的采购需求。
4.养畜暖棚和饲草料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由农户自行建设,暖棚和草料棚面积大于等于30平方米,于5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项目跟踪督促。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工作任务和建设进度,县畜牧中心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督促和调研,分析总结,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不断加快实施进度,提高建设质量。
(三)严格执行后期管护制度。为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推进村振兴项目资产运行管理机制,防范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按照《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乡村要加强辖区内项目的后续运营和日常监管,并与农户签订后期管护协议,不定期进行跟踪。实物直接补助到户形成的到户类资产,产权原则上归属个人,由个人进行日常管护运营,收益归农户所有。到户产业基础设施等原则上不得随意处置,更改用途,生物性资产可由农户自行处置,但购进的基础母畜三年内不得随意出售,在饲养过程中因病、因生产能力差等因素需要淘汰的引进牲畜,报乡镇备案淘汰,淘汰后由农户自行购进补栏,确保数量和质量。
(四)实施绩效评价。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乡镇配合统计相关数据和调查,所有绩效评价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归档保存。
五、资金拨付
各村实施的畜牧产业种养殖项目完成验收后,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到户项目报账资料清单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报账资料,经镇农业中心审核后,报县畜牧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直接打入项目户社保卡。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项目村要将到户项目作为本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抓实抓好,切实将产业项目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乡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衔接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各项目村也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人抓好此项工作,并负责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项目村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微信群等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大力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产业振兴的重大意义和项目补助标准,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掀起大力发展畜牧产业的热潮。
(四)注重技术指导,加快项目进度。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各站、所和镇农业中心将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现场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积极为农户做好技术培训。各村要抢抓时机,及早启动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收集报账资抖,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做好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负责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切实做好资金监管,保证资金高效运行。各乡镇要切实负起实施项目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络化的衔接资金监管机制,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头共管的监管体系,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附件:闫家乡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养殖业到户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闫家乡人民政府二0二四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庭院经济、旱作农业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旭春 乡 长
副组长:马 宏 副乡长
成 员:
马麒麟 乡纪委副书记
咸继广 农业中心主任
马 明 乡村振兴站副站长
喜 悦 乡财政所所长
李 强 乡政府秘书
马志珍 闫家村支部书记
马小龙 朝阳村支部书记
马继武 丁河村支部书记
刘新堂 王坪村支部书记
李梅竹 后山村支部书记
陈亚军 大场村支部书记
陈文学 草川梁村支部书记
刘芳琪 陈庙村支部书记
张治峰 操场村支部书记
蒋德龙 车古村支部书记
马亮员 花山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中心,咸继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发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