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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木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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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木政发〔2024〕12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木河乡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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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mhx/2024-00011 时间:2024-02-29 14:54:05 来源:木河乡  作者:
 

张木政发〔2024〕12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木河乡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按照《张家川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木河乡地震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木河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木河2023年地震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抓好地震应急工作,提升我乡地震灾害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我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张家川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由于地震灾害具有频度高、强度大、破坏性严重等特点,为全面预防我乡地震灾害,将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使各村、乡属各单位在地震灾害预防上统一、协调、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成立木河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木河乡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

(一)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鑫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 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蒲小安 副乡长

成 员:李 鑫 马 鹏 李 涛 李荣兰 蒲小安

马小春 马成龙 马程辉 喜 军 马正阳

李升学 马骁骐 马明轩 马海明 李星龙

马凯宏 海银珍 杨 杰 马俊良 马 冲

(二)乡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李 鑫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 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蒲小安 副乡长

成 员:李 鑫 马 鹏 李 涛 李荣兰 蒲小安

马小春 马成龙 马程辉 喜 军 马正阳

李升学 马骁骐 马明轩 马海明 李星龙

马凯宏 海银珍 杨 杰 马俊良 马 冲

指挥部下设“一室十组”,即办公室、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防疫组、治安保卫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学校保障组、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组、灾民安置组、恢复重建组。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除按照本预案承担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外,还应负责本村、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成立办事机构。

(三)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专业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马 鹏

副主任:蒲小安

成 员:魏 鑫 马俊良 马海明 杨欢香

办公室地点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办公室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马俊良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时向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了解灾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的上传下达,内外衔接和左右协调工作。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应急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5)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生活物资供应组

组 长:马 鹏

成 员:马正阳 马霞霞 马 伟 何喜龙 魏 鑫

办公地点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乡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马正阳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调用

储备工作。

(2)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面粉、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抢险救灾组

组 长:李 涛

成 员:何喜龙 魏 鑫 马 亮 马 伟 马明轩

李升学 马 冲 马海明 李星龙

办公地点设在乡安监站,工作人员从乡村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何喜龙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

(2)地震灾害发生后,应迅速组织乡村干部职工小分队奔赴灾区,采取分片包干,分块施救等有效办法,进行抢险救灾。

4.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 长:肖娟娟

成 员:马 晶 华成生

卫生院全体人员 13村卫生室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乡卫生院,工作人员从卫生院、防疫组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马 晶

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材、帐篷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5.治安保卫组

组 长:毛 凯

成 员:派出所全体民警及护林大队全体人员,办公地点设在乡派出所,工作人员从派出所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马 冲。

(1)在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加强对政府机关、金融系统,救济物资集散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治安防范措施。

(3)负责根据灾情需要实施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

(4)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止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6.通讯联络组

组长:蒲小安

成员:张 宇 马霞霞

办公地点设在乡电信所,工作人员从乡电信所、移动通信木河乡站抽调,协调联络人为:张 宇

(1)在临震应急期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害的路线及设施,沟通乡村与灾害现场的联系,保证救灾通讯畅通。

7.供电保障组

组 长:马 东

成 员:供电站全体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乡农电站,工作人员从农电站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马正阳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灾害发生后,供电部门要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害的电力和电力调变通讯系统,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3)储备抢修更换用的电气元器件等物资。

8.学校安全保障

组 长:魏良辅

成 员:李文琦 王 玉 马睿虎

办公地点设在乡学区,工作人员从乡学区,中学抽调,协调联络人为:李文琦

(1)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督促和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各自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抗震救灾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地震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3)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校园的教室、排水管道、供电线路、体育器械、消防安全措施、围墙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监督整改。

(4)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迅速组织未受伤害的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带(操场或院子),协助作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转移安置。

(5)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6)组织师生开展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模拟演练。

9.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组

组 长:喜 军

成 员:李星龙 杨 艳

办公地点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乡干部中抽调,联络人为:李星龙

(1)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查灾、验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组织灾民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10.灾民安置组

组 长:马小春

成 员:马 冲 杨欢香 陈小龙 马正阳

办公地点设在西城新村,工作人员从乡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陈小龙

(1)迅速设置灾民避难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救灾物资和救灾款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做好灾民的疏导,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3)做好灾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的情绪。

11.恢复重建组

组 长:蒲小安

成 员:何喜龙 马海明 李升学 张 宇

办公地点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乡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李升学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资

和构筑物的损毁情况。

(2)规划重建方案,提出重建计划。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建设资金。

(4)按照抗震设防标准,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确保工程质量。

二、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通讯保障

1.在临震应急期间,电信部门要加强通讯杆路,电缆,光缆等线路设备的维护检修,尤其要对乡政府的通讯线路随时进行测试,确保畅通。

2.电信部门要加强对全乡农村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测试及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电信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在抢修被破坏的通讯杆路、线路的同时,首先对乡政府的通信线路及时给予抢修回复,保证抢险救灾指令畅通无阻。如停电后,应迅速启动市话及农话各交换点的发电机组,保证全网通信用电。

4.通讯联络组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开,负责人24小时开通手机和联系电话,确保在灾情发生时造成中断信号的被动局面。

(二)抢险救援队伍

为把我乡抗震救灾抢险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抗震救灾抢险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承担,有人实施。乡政府决定成立13个抗震救灾抢险工作突击队,将全乡按实际情况划分为7个片,进行分片包干,分块实施。

1.桃园片:由桃园、杜渠2个村组成的突击队包干负责

包片领导:马成龙

桃园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惠文斌

杜渠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马 亮

2.庄河片:由庄河、秋木2个村组成的突击队包干负责

包片领导:蒲小安

庄河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马继东

秋木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马俊生

3.李沟片:由李沟、坪王2个村组成的突击队包干负责,包片领导:马宝钰

李沟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马凯宏

坪王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李 凯

4.店子片:由店子、毛家2个村组成的突击队负责,包片领导:海银珍

店子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李小明

毛家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毛有素夫

5.下庞片:由下庞、马坪2个村组成的突击队负责

包片领导:马 斌

下庞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李社目

马坪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马文斌

6.上渠片:由上渠、八卜2个村组成的突击队负责

包片领导:马小春

上渠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虎清真

八卜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韩改君

7.高山片:由高山1个村组成的突击队负责

包片领导:杨 杰

曹冯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肖吉阁

乡政府领导负责包抓各片的抗震救灾工作,队员主要从各村干部、民兵、群众党员中抽调,各突击队具体人员名单和人员基本情况由各片确定报送。同时要建立队员档案,健全队员联系沟通网络,加强教育管理和模拟演练。确保有震情时能够服从指挥,行动迅速,反应灵敏,保障有力。

三、地震灾害分级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评估准备

1.破坏性地地震发生后,由各片负责,对各村灾害损失情况进行快速核查、核实、统计、报告,为乡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2.对房屋按完好、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严重破坏程度进行分类,并将情况报乡抗震救灾指挥部。

3.快速评估地震区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每半小时向乡抗震救荒作救灾指挥部报告1次,根据震害评估和震害现场调查情况及救灾方案提出重建规划。

(二)地震灾害分级

按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地震灾害划分为一般地震灾害(Ⅳ级)、较大地震灾害(Ⅲ级)、重大地震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4个等级。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时,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6.9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时,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时,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三)应急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

对应地震灾害等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一般地震灾害)、Ⅲ级(较大地震灾害)、Ⅱ级(重大地震灾害)、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建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建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建议,省政府决定启动Ⅱ级或I级应急响应,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四)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一般地震灾害响应措施

(1)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启动Ⅳ级地震应急响应。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木河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准备,视灾情集结各专业组到办公地点待命,随时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灾区所在地的村迅速启动各村地震应急预案,将受灾情况速报乡党委、乡政府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村立即开展灾害调查,并将受灾情况速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向灾区派出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治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等专业组支援各村抗震救灾工作。

(5)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震害快速评估和灾害现场调查情况提出应急规模建议和救灾方案,请示乡委、乡政府组织实施,同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速报灾情及救灾情况。

(6)视灾情协调非灾区村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7)组织调配抗震救灾物资。

2.应对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1)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Ⅲ级地震应急响应。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定地点集结,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上报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3)请示县政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视情况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4)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村的救灾工作。

(5)救灾资金调度和物资保障工作责任组负责组织接收国内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并按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分配和发放工作。

(6)震后监测预报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灾区监测地震活动和灾情调查,并随时将情况报告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应对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1)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启动Ⅰ级或Ⅱ级地震应急响应,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2)积极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志愿者队伍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临震应急反应

省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乡政府即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按Ⅲ级地震应急响应进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1)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意见。

(2)监测预报组密切监视震情信息,及时收集、处理监测数据,分析震情发展趋势;邀请省、市地震局专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地震灾害速报基础数据库对未来地震损失做出评估,并报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3)在预警发出后各村撤离的村文化广场;学区全部撤离到操场、乡属各单位人员撤离到木河文化广场。

(4)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灾情所需物资,各专业组组成人员统筹规划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四、地震应急保障措施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地震应急工作在县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管理下,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机制。在应急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实行预防为主,抗御与救助相结合;一是实行面上抗震救灾与各村、各单位点上抗震救灾相结合;三是坚持自救与互救相结合。

2.各村都要参照本预案成立专门的抗震救灾工作机构,并结合各自实际,抽调人员积极参与本村、本单位抗震救灾工作,特别要实事求是地搞好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和抢险工作。

3.全体乡干部和1室10组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必须经乡上主要领导批准。必须严格工作纪律,严守岗位,各把一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对抗震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脱岗溜号、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村、单位和人员将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二)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乡党委、乡政府将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进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阻挠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3.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5.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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