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木政发〔2023〕85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甘肃省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天政发〔2023〕9号)和《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张政办函〔2023〕5号),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木河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鑫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 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文吉 副乡长
成 员:赵 勇 乡人大主席
李 涛 党委副书记
李荣兰 纪委书记
马小春 副乡长
王启荣 武装部部长
肖娟娟 党建办主任
蒲小安 副乡长
马程辉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 博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宝钰 纪委副书记
马凯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马骁骐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 杰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马 斌 财政所所长
李天平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海银珍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轩 乡村振兴站副站长
蒲亚娟 乡统计专干
马继东 庄河村党支部书记
马凯宏 李沟村党支部书记
李 凯 坪王村党支部书记
陈小龙 秋木村党支部书记
李小明 店子村党支部书记
毛有素夫 毛家村党支部书记
马文斌 马坪村党支部书记
哈玉玲 下庞村党支部书记
惠文斌 桃园村党支部书记
韦文慧 上渠村党支部书记
韩改君 八卜村党支部书记
杨 杰 高山村党支部书记
马 亮 杜渠村党支部书记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马文吉兼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木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