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木党发〔2021〕24号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木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二〇二一年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乡民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民兵调整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根据《关于调整市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办字〔2021〕11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全乡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志伟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 鑫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赵 勇 (乡人大主席)
李 涛 (乡党委副书记)
马 骏 (乡纪委书记)
马宝珍 (乡武装部长)
成 员:马继东 (庄河村书记)
马凯宏 (李沟村书记)
李少亿 (店子村书记)
马文斌 (马坪村书记)
马 斌 (下庞村书记)
杨 杰 (高山村书记)
马 亮 (杜渠村书记)
惠文斌 (桃园村书记)
李 凯 (坪王村主任)
陈小龙 (秋木村书记)
咸继广 (上渠村书记)
韩改君 (八卜村书记)
毛有素夫 (毛家村书记)
何喜龙 (专武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和民兵调整改革具体业务,由马宝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喜龙同志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乡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是在县人武部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管全乡民兵调整改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乡党委、政府关于民兵调整改革任务的决策部署,指导全乡民兵组织调整优化和巩固完善;
2.研究制定全乡民兵调整改革方案、改革落实措施和有关政策、法规;
3.协调解决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中的矛盾问题,检查督导全乡民兵调整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办公室职责
乡党政办公室:会同乡人武部做好全乡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总体统筹计划,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组织开展民兵整组工作军地联合检查考评,指导全乡民兵预建党组织工作。
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宣传国防、兵役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动员适龄公民依法参加民兵组织,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良好氛围;协调落实法理、舆论、心理战民兵分队的编兵整组工作;协助信息化领域人员和组织潜力调查、编兵整组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民兵政治审查工作,配合提供辖区常住和流动人口户籍、从业情况、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
乡卫生院:负责做好全乡基干民兵体格检查工作。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木河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