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木政字〔2026〕32号
木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木河乡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业脱贫户、
监测户到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木河乡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业脱贫户、监测户到户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木河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木河乡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业
脱贫户、监测户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部署安排,提升项目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产业项目,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快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好畜牧扩量提质行动,促进现代饲草产业发展,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六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46号)精神现制定木河乡2026年畜牧业脱贫户、监测户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核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畜牧养殖和现代饲草两大产业,深入实施畜牧扩量提质行动,坚持扩量增群、延链强链、种养结合、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振兴新机制、新模式,切实发挥好产业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助推作用,努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2026年畜牧业到户补助项目,补助对象为纳入项目库的脱贫户、监测户,主要包括养殖业实施母牛购进,饲草料棚、养畜暖棚建设等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1.6万元。
1.基础母牛购进到户补助项目,庄河村11头,桃园村3头,店子村30头。每头补助4000元,共计补助44头17.6万元。
2.饲草料棚建设到户补助项目,坪王村补助10户10座,每座补助2000元共计2万元。
3.木河乡新建养畜暖棚到户补助项目,店子村1座、李沟村1座,共2座,每座补助10000元共计2万元。
三、资金规模和来源
该项目下达项目总资金21.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补助方式及要求
对下达的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养殖业到户补助项目,在确保项目建设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对所安排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进行,资金补助直接发放到农户社保卡中。脱贫户、监测户由所在村委会出具户属性证明,实施主体必须与“大数据平台”户属性相一致。
1.购进基础母牛到户补助项目。由农户自行采购。为了确保购进畜安全,严禁在疫区和布病免疫区购进基础母牛,购进基础母牛必须从县外购进,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和收据(转账凭证);基础母牛必须为西门塔尔品种,达到18月龄以上,为成年可持续繁殖的优良品种,并提供佩戴对应耳标的牲畜照片,耳标号码与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号码一致;于6月底前完成。
2.新建养畜暖棚和饲草料棚到户补助项目。由农户自行建设,暖棚和草料棚建设面积大于等于30平方米,于6月底前完成。
五、实施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项目启动阶段(1月)。各村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6月)。各村按照项目库申报时确定的实施农户,再次核实补助对象和数量,受益村、户、人口数量,造册汇总。项目实施按照不同项目实施管理要求,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将资金到户花名册核实,连同纸质、电子版一并上报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验收阶段(3月—7月)。项目验收由乡村负责进行,严格按照要求验收,验收完成后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验收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
(四)报账阶段(3月—10月)。所有到户补助项目采用报账制。各村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一是乡村完备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各村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报账资料准确无误;三是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格式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账完成后,各村委会进行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五)资金拨付阶段(3月—10月)。乡实施的畜牧产业种养殖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到户项目报账资料清单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报账资料,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直接发放到项目户社保卡。
(六)后期管护阶段(10月—)。为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产运行管理机制,防范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按照《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乡、村要加强辖区内项目的后续运营和日常监管,并与农户签订后期管护协议,不定期进行跟踪。实物直接补助到户形成的到户类资产,产权原则上归属个人,由个人进行日常管护运营,收益归农户所有。到户产业基础设施等原则上不得随意处置,更改用途,生物性资产可由农户自行处置,但购进的基础母畜三年内不得随意出售,在饲养过程中因病、因生产能力差等因素需要淘汰的引进牲畜,报乡镇备案淘汰,淘汰后由农户自行购进补栏,确保数量和质量。
(七)绩效评价。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所有绩效评价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归档保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站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木河乡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业到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专门负责衔接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项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实施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村要共同协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项目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保质保量完成畜牧业到户任务,切实将产业项目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村要切实负起实施项目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络化的衔接资金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干部做好宣传发动,切实做到早宣传、早动员、早部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村两级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实操手册2.0版》相关要求,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公示公告,有效保障农户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掀起大力发展畜牧产业的热潮。
(五)强化指导服务。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组,现场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积极为农户做好技术培训。各村要抢抓时机,及早启动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附件:
木河乡2026年畜牧业到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马 鹏 木河乡乡长
副组长:蒲小安 木河乡副乡长
妥耀德 木河乡纪委书记
成 员:喜 军 木河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轩 木河乡振兴站站长
何喜龙 木河乡人民政府会计
李小明 店子村党支部书记
马继东 庄河村党支部书记
李志强 下庞村党支部书记
毛宏斌 桃园村党支部书记
虎 强 上渠村党支部书记
马俊生 秋木村党支部书记
李 凯 坪王村党支部书记
毛有素夫 毛家村党支部书记
马文斌 马坪村党支部书记
哈玉玲 李沟村党支部书记
李建明 高山村党支部书记
马 亮 杜渠村党支部书记
李 洋 八卜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木河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发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