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木党发〔2023〕18号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关于王荣平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村党支部: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农信系统干部挂职村金融助理的通知》,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荣平同志任木河乡李沟村金融助理,任职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
特此决定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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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647345H2023 时间:2023-03-29 15:26:43 来源: 作者: |
张木党发〔2023〕18号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关于王荣平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村党支部: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农信系统干部挂职村金融助理的通知》,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荣平同志任木河乡李沟村金融助理,任职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
特此决定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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