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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木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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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木党发〔2022〕77号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木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卢小旭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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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8520646T2022  时间:2022-11-18 16:38:57 来源:  作者:
 

张木党发〔2022〕77号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木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卢小旭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村(居)委会、木河派出所: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辖区民警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指导意见,紧密结合木河派出所民警包抓警务区分工及各村班子运行实际,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卢小旭同志任桃园村党支部委员;
 
  马平原同志任下庞村村委委员;
 
  窦建军同志任庄河村村委委员;
 
  马恺文同志任李沟村村委委员;
 
  特此决定
 
中共木河乡委员会     木河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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