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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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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乡政发〔2021〕58号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张棉驿乡应急管理救援预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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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440244Q2021  时间:2021-10-15 10:26:58 来源:  作者:
 

张乡政发〔2021〕58号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张棉驿乡应急管理救援预案》的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高效、科学、规范的应急管理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应急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随文上报《张棉驿乡应急管理救援预案》,请审阅。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2021 年 7月9日
张棉驿乡应急管理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张棉驿乡应急管理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指在我乡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管理、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草原防火、森林防火,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危害性较大、并可能继续扩大,影响周边人员安全、环境安全和产生较坏社会影响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方案。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三、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救结合。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各单位及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应急机制。
  (二)依法规范,明确职责。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逐步建立健全我乡应急管理指挥机制、管理体制、法律法规体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防救。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全乡应急管理处置机制。
  (四)资源整合,提高效率。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
  (五)加强队伍管理,全民参与。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长备不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应急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全民参与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
  四、应急救援队伍
  (一)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张棉驿乡应急管理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党委书记马兴周,党委副书记、乡长尚立军担任,副总指挥由副乡长田选贤、武装部长马睿担任;成员由乡党委班子成员、乡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卫生院和各村书记等组成,总指挥设在乡应急管理所,应急管理所负责日常业务。
  五、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设下列分指挥部
  1、警戒保卫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由乡武装部长任指挥长,由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队、交管站负责现场的警戒保卫。
  2、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乡长任指挥长,由相关牵头部门负责实施。
  3、医疗救护指挥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院长王小东任指挥长,乡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
  4、物资供应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由总指挥兼任指挥长,乡财政所所长任副指挥长,由乡财政所、民政办负责物资保障运输供应。
  5、善后处理指挥部。负责事故后的有关善后工作,根据事故性质由乡政府相应分管的负责人任指挥长,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工会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六、应急救援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特别要做好事故中伤员抢救工作,把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随时协调,决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人员、设备、各类物资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当存在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信息,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应急管理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并在1小时内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主管理部门和乡党政办公室、乡应急管理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一)乡应急管理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和乡长,同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需要派出抢救与保卫人员,组织抢险救灾,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二)乡应急管理所接报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并前往事故现场,帮助指挥长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了解掌握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抢救人员和财产。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八、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乡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有关分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实施相应事故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们领导。
  (二)交通、供电、供水、电信等公用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电、水和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重大责任人员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防疫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财政所、民政办应当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人员及财产损失,努力阻止事故扩大。
  九、治安保障。
  (一)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正确引导围观群众不能歪曲事实在网络上传播造舆论影响。
  (二)故发生后,属地派出所机构、乡政府和各村委会要即在救灾现场周围组织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人员。
  (三)派出所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种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值勤方式和行动措施,并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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