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乡政发〔2021〕40号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棉驿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张棉驿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村级预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张棉驿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灾点分布情况
目前,我乡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9处,其中滑坡9处,崩塌12处,潜在不稳定斜坡7处,泥石流1。威胁农户541户3568人,威胁财产11295万元。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2021年度气候趋势预测,2021年全乡总降雨量较多,汛期暴雨强度高,区域性暴雨多,主要出现时段为6月中下旬到9月上旬,结束于10月中旬,此时段平均降雨量多,为地质灾害高发期。有关村(居)委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2021年我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21年5月至10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乡地质灾害防范区域涉及到11个村委会,具体为:庙川村委会、田湾村委会、和平委会、上蒋村委会、张棉村委会、东峡村委会、周家村委会、马夭村委会、先马村委会、喜湾村委会、盘山村委会。
(三)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安置点、学校、聚居村组(人口密度大、人员集中的地区)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灾害类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具有突发性等特点,防灾难度大,应作为主要防范类型。滑坡具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要坚持张棉驿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制度,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各村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施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乡资源所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村委会和乡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张棉驿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防灾合力。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村委会和派出所、民政办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所在的村委会政府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前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宣传和讲解工作。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各村委会和乡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制,根据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特点,认真编制《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提高临灾抢险能力。相关村委会、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以及各砖厂企业管理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按级上报。
(四)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水平。各村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合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和监测机构建设,尽快充实专业技术人员,落实资金,增添设备,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水平。要针对薄弱环节,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识灾、报灾、避灾和减灾能力。汛期来临之前,乡有关部门要负责完成我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有关宣传。
(五)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建立健全村委会、村和群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的防灾主体作用。特别是在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征兆作出预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落实村委会、村巡查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联动机制。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各村委会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房屋施工、道路建设等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灾避灾措施告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七)强化巡查调查工作,防患未然安全度汛。各村委会、乡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监控,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八)严格监督管理,保障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完成震后避险搬迁工作的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