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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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801002EFA8A67A | ||
| 标 题 | 标题:龙山镇主干道商铺长期夜间被偷倒餐厨泔水油污,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无人处置,恳请领导督办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县委、县政府领导: 您好!我是张家川县龙山镇主干道XX街道XX号临街商铺经营户。长期以来,每到夜间就有人员驾驶三轮车,在我门店门前人行道、主干道上恶意倾倒餐饮泔水、厨余垃圾、。 环卫工人每日清晨只会清理固体垃圾,但渗入路面地砖的餐厨油污、残留泔水无法彻底清扫,整条路段常年恶臭刺鼻、滋生大量蚊虫苍蝇,地砖被油污腐蚀发黑破损,严重影响商户正常经营,来往顾客因异味不愿进店,给我们造成持续经营损失。 发现问题后,两年间,我多次电话、线下向张家川县龙山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该偷倒乱象,也拨打过12345政务热线提交工单,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执法部门从未夜间定点蹲守、未调取监控溯源查处违法倾倒人员、未在该路段增加夜间巡逻管控,投诉工单大多线上标记“已办结”,属于只登记不执法、履职慢作为。 我门店已安装夜视监控,完整留存大量偷倒全过程视频、人员及车辆特征、路面油污现场照片等全部证据。 现实名向县长留言板诉求: 1. 恳请县政府督办县综合执法局,调取我方监控证据锁定违法人员,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偷倒餐厨泔水人员依法处罚,并责令清理路面油污; 2.从源头杜绝夜间偷倒餐厨垃圾行为; 3. 反映人:马皓 联系电话:18368900927 详细地址:张家川县龙山镇兴龙北路旁边商铺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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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龙山镇主干道商铺长期夜间偷倒餐厨泔水油污”问题已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龙山镇人民政府核实处置,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专项夜间巡查管控。安排镇行政综合执法队每晚开展夜间蹲守、不定时巡查,重点周边商户偷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从源头杜绝偷倒乱象。二是开展路面深度清洁整治。立即安排环卫人员对该路段油污路面进行集中清理,对顽固油污进行深度铲除清理,消除路面油污残留和刺鼻气味。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对沿街餐饮商户开展宣传引导,规范餐厨垃圾统一清运处理,杜绝乱倒乱泼现象。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大镇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常态化抓好该路段环境卫生及秩序管理,切实保障沿街商户正常经营和群众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龙山镇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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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8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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