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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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514012AF6BD852 | ||
| 标 题 | 宁马村违法侵占基本农田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5月14日 | ||
| 留言内容 | 本人系本县胡川乡镇胡川村村民马志豪,现就我合法1.99亩基本农田,被邻村私自铺设自来水主管道、后期高标准农田修路修水渠双重侵占、碾压损毁一事,带上完整事实经过、现场实测证据、沟通全过程,郑重申诉,恳请上级限期督办、严肃追责相关人员。 我合法确权的承包地、基本农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绝非任何村委会、基层干部可以随意开挖、随意占用、不经本人同意、不协商、不打招呼、零赔偿就强行侵占。我虽是普通农民,不懂法律条文,但基本道理很清楚:公职人员不能仗着职权,把老百姓的承包地当成自家土地,想占就占、想挖就挖,更不能抱着“先占用、先破坏,等百姓找上门再简单恢复、口头道歉就了事”的态度。 早在十年前,邻村就未经我同意,私自把自来水管道埋入我承包地内,偷偷占用、白占白用。等我发现后,也只是口头敷衍道歉,既不恢复土地原貌,也不做任何经济赔偿,一直搁置至今。如今又故技重施,再次未经我许可,在我的基本农田内修路修水渠,造成土地被压毁、压实、撂荒,完全破坏耕地种植条件,赤裸裸侵害我的合法承包权益。 这种行为性质恶劣,和小偷行径没有区别:偷偷占用、偷偷破坏,没人发现就长期白占白用;等我发现出面维权了,才敷衍说给恢复、口头应付两句就想草草结案。普通百姓侵占他人财物都要依法处罚,难道基层镇村干部就能知法犯法、有法不依,随意侵占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农田,完全漠视老百姓切身利益吗? 更可气的是,相关人员处理此事一味避重就轻:嘴上承认事情是他们干的,但是死活不承认自己违法。骨子里默认自己有特权,在农民承包地和基本农田上想挖就挖、想推就推、想占就占,根本不把《土地管理法》放在眼里,也完全无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我行我素、有法不依、欺压群众。 管道线路完全可以穿过他们村农户地块,根本没必要非要从我家基本农田强行穿行。相关人员刻意侵占我的承包地,还拿“地里没种庄稼”当借口,声称走管道不用赔偿,这种说法毫无法律依据,就是无偿强占农民土地。 我本人现场亲自实地丈量取证: 自家被侵占损毁承包地总长108米,宽度最宽处6米、中间5.5米、最窄处5米。 我沿路实地核查,属于对方村地界的路加渠总宽度仅有4米多,还不足5米。 对方刻意混淆地界、故意侵占我家被占土地宽度和面积,刻意扩大,淡化损毁事实,目的就掩盖真实地界,属于刻意歪曲现场、隐瞒实情、弄虚作假。 我前期主动找对方两次协商沟通: 第一次是我主动上门找村书记协商,对方明确态度:管道不移、一分钱赔偿也不给,毫无协商诚意; 第二次对方主动给我打电话,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反问指责我:当初人家铺管道的时候你怎么不出来制止? 把侵占责任反倒推到我身上。 两次协商均无结果、无法达成共识,我被逼无奈才到县长留言板实名反映问题。自从我在留言板投诉之后,镇、村两级再也没有任何干部以电话、上门、微信等任何方式联系过我,从未找过我调解、从未找过我协商沟通。 但镇政府却在留言板虚假回复,谎称“已第一时间与本人调解沟通、妥善处理”,完全是编造事实、欺上瞒下、应付上级督查。实际除了我主动找的两次协商,留言板反馈后再无任何人对接我,纯属虚假上报、糊弄群众。 镇政府曾在县长留言板公开书面承诺:2026年5月14日前给我土地恢复原貌。现已到承诺期限,我现场反复核实,土地有108米、60-80公分的生土压实、撂荒,没有任何复原施工、没有任何人到场处置,公开承诺拒不兑现,属于典型行政不作为、失信于民。 我坚决不接受只简单平整地表、地下管道永久留在我基本农田底下的敷衍处理方式。管道长期埋入耕地,严重影响我日后深耕、耕种、地块整治,属于变相永久侵占我的承包经营权。我强烈要求限期将我承包地内所有埋设管道全部移出、改线绕行;若拒不迁改,必须按永久占地标准给予足额经济补偿,并签订加盖公章的正式协议。 因本次土地被非法侵占、相关部门长期推诿拖延、避重就轻、虚假应付、承诺违约,我为现场取证、拍照录像、实地丈量、整理证据材料、往返村镇、各级投诉维权,被迫辞去原有固定工作,全职维权,造成收入中断、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依法要求赔偿我农田损毁、多年撂荒减产损失,以及维权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材料打印费等全部合理损失。 相关工作人员全程不依照《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依规办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纵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默许村里瞒报土地侵占尺寸、虚假上报调解情况、承诺到期不兑现、推诿失职、自认特权、漠视群众权益。我强烈恳请上级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村干部、经办人员、镇分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纪律责任,绝不姑息。 我正式向镇政府明确追问并要求: 请书面明确告知处理我本次土地侵占事件,具体依据哪一部法律、哪一条具体条款,并向我送达加盖公章的正式书面处理通知书,不许只用平台留言、口头敷衍搪塞。 承诺5月14日前恢复土地原貌,现已到期,至今无人处理、无人施工,严重行政不作为。 我要求: 1、限期督办,立刻恢复农田耕种条件; 2、限期移出我承包地里所有管道、改至他们村行; 3、依法赔偿土地撂荒损失和我全职维权的误工费、交通费; 4、书面告知我处理此事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并出具盖章书面通知; 5、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有法不依、不作为的责任。 本人所述全部属实,现有完整证据链:县长留言板承诺截图、现场照片视频、个人实地丈量数据、地界对比依据、两次沟通经过、留言板后无任何干部联系记录等全部留存。 恳请县长及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启动限期督办程序,严查避重就轻、自认特权、弄虚作假、行政不作为、有法不依、强占农田等问题,限期依法依规恢复土地、迁改管道、足额赔偿、出具书面法律依据、严肃追责相关人员,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公道的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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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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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5月14日,接到来访转办件后,胡川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村干部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本次宁马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依照项目整体规划,同步推进配套农田产业路拓宽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道路建设需占用胡川村沟口组50号农户部分耕地。经实地现场核实,该农户地块与宁马村耕地相连,地块内原有一条老式田间通行小路,此次产业路拓宽改造,正是依托原有老路进行升级扩建,旨在健全农田路网体系,切实便利群众日常农事耕种、农机通行。因该道路一侧紧挨悬崖陡坡,地形地势受限,产业路规划走向与施工红线无法重新调整变更,施工建设过程中难免占用该农户少量耕地,由此引发农户相关诉求。自接到群众诉求反馈后,宁马村村委会、胡川村村委会及项目施工单位三方迅速联动、高度重视,主动面对面沟通交流,耐心倾听群众心声诉求,全力开展矛盾协商与纠纷调解工作。前期经协商,定于5月14日前恢复其耕地原貌,因5月13日出现降雨天气,田间场地泥泞湿滑,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致使未能按期完成耕地原貌恢复工作。近日天气放晴、田间具备施工条件后,我村副书记第一时间与您对接推进整改,现已在5月18日顺利完成耕地原貌恢复工作,于5月19日实施机械化旋耕松土,整地作业全部落实到位。此次延误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恳请您多多谅解。 对于您反映自来管铺设在耕地下的问题,经了解,2015年为保障宁马村全体村民正常用水,村内统一实施自来水管网铺设工程,管线途经您家耕地范围内,彼时您家中耕地处于闲置未耕种状态,经咨询水利站工作人员,该类管网预埋工程并无相关补偿政策及补偿依据,加之自来水管均深埋布设,日常不会影响土地正常耕种、农事作业,并不存在长达十年土地撂荒造成产生的各类损失。同时因您常年在外务工,当时未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沟通,此事处理不周给您带来困扰,我们深表歉意,还望您多多谅解。
特此说明。
胡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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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5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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