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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编号 20260908009A8F83484
标  题 私自占用停车位 不让停车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想向你反映咱们县上,尤其是西关路这条路上,划好的停车位被个别门店用报废的三轮电动车或者锥桶档住,不让正常停车,有时一放就是几个月,在这里希望县上的有关部门能联合清除这些东西,还大家一个好的停车环境。
办理情况
办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城区解放西路停车位被占用”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核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您反映问题属实。该路段沿街商铺较多,多数经营户为抢占门前停车空间、方便自家经营,长期使用电动车、锥桶、水桶、木桩等私占公共泊位,严重影响群众正常停车需求。收到投诉后,我队立即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处置措施如下:1.全面清障腾位。执法人员沿解放西路逐段排查,现场清理移除锥桶、电动车等各类私占泊位障碍物,释放被占用公共停车位。2.现场普法劝导。对沿街占道占位商户逐一开展现场劝导教育,告知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私设障碍物占用泊位属于违法行为,明确责令商户不得再次私占车位。3.常态化巡查管控。将解放西路纳入日常重点巡逻路段,加密早、中、晚经营高峰巡查频次,一经发现商户再次私占车位,依法收缴障碍物,防止乱象反弹。4.拓宽宣传引导。通过沿街张贴提示标语、入户宣讲等方式,普及公共停车管理相关规定,引导商户自觉文明经营,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后续,我队将持续巩固本次整治成效,建立长效巡查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占道、占车位专项治理,保障沿线公共停车位规范供给,切实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感谢您关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业!

 

 

张家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0日

回复单位 张家川信箱
办结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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