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恭政发〔2020〕5号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并报请镇党委会议决定,制订恭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恭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镇及时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全面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提高全镇上下对当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并报请镇党委会议决定,特制订恭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提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组织相关站所(中心)、镇属各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全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会议根据防控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协调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完成县政府和相关县直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部门及其职责
(一)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报告、分析和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防控动态;做好县卫健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镇派出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妥善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的事件;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封锁措施。
(三)镇畜牧中心:组织开展畜禽患病监测,疫点控制等工作。
(四)镇食药监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监督管理;严防无合法来源畜禽类及制品的销售。
(五)镇交管站: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
(六)镇计生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各类材料表册的报送。
(七)各村党支部:负责外流和返乡人员的排摸上报,确保相关人员信息准确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