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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镇政发〔2023〕113号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张家川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核桃提质增效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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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zjcz/2023-00024 时间:2023-09-11 10:41:30 来源:张家川镇  作者:
 

张镇政发〔2023〕113号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张家川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核桃提质增效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助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壮大规模、提升效益的思路,强化扶持引导,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林果产业,进一步壮大规模,延伸链条,提升效益,真正做大做强林果特色产业,努力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标准化果品栽植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核桃提质增效方面,推进果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实施主体、内容及补助标准

实施主体:新型经营主体。

核桃提质增效

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2023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核桃果园提质增效措施应用中采购肥料、农药等费用,以实现提升现有林果产量、质量和效益目的。实施面积150亩,每亩补助标准400元,共计资金6万元。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背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150亩,补助资金6万元。

四、建设时限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五、实施步骤及时限要求

1、项目启动阶段(3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 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2、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6月上旬)。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补助资金将打入经营主体账户。具体程序为:一是申报审核。先由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栽植面积,村委会调查摸底、核实认可、讨论研究、造册汇总、张榜公示后确定补助对象。二是督促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提早落实地块,购运物资,保证栽植所需,督促实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验收阶段(6月中旬)。项目建设完成后,镇村两级组织人员自验,并将自验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并申请县级抽验。

4、资金拨付(6月中旬-7月中旬)。该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园过程中所需肥料、农药等购买费用,严格按照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并严格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委办发[2015]61号) 文件要求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马铃薯产业项目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人和事要通报批评,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确保种植面积落实、补助资金落实。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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