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发〔2022〕119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2年农作物秸秆回收
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中心及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2〕97号)文件精神,制定张家川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张家川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申请表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9日
张家川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回收
打捆一体机购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促进县内秸秆回收,发展县内饲草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农业产业振兴奖补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发 〔2021〕110号)、《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2〕97号)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县粮食安全,进一步提升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促进县内秸秆回收,发展县内饲草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三、奖补对象
全县十五乡镇60村,购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机合作社或种养殖合作社使用(租赁)归属村集体的机具,使用(租赁)费用记入村集体账户。
四、补助标准
全县投入资金300万元,购置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60台,每台5万元。
五、奖补程序
1. 村级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复查。
2.乡镇复查。各乡镇对村级上报情况组织开展复查,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申请县级验收。
3.县级采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照招标采购要求,采购机具。
4机具发放,按照乡镇上报村,由中标企业供货到村,并且搞好机具操作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是县政府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和各类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各乡镇政府在确定项目村时要高度负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要将奖补政策宣传解释到位,藏得理解和支持,为改善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
张家川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补贴性质 |
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 |
||
2022年秸秆打捆 |
计划打捆 |
||
申报主体承诺
|
承诺:我申报张家川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填报的资料真实,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村级意见
|
负责人签名: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主要领导签名: 乡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意见
|
主管单位领导签名: 主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