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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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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合裕建材厂关于污染治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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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449920L/2018-0918  时间:2018-09-18 11:09:00 来源:   作者:
 

  2018年9月15日,甘肃馨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依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县环保局对本项目的批复等要求,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合裕建材厂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审会,经过专家组讨论,对本项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上磨村。
 
  (二)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项目投资540万元的11.1%。
 
  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建设脱硫用循环水池,沉淀池,脱硫用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回收利用。
 
  (二)废气。安装喷淋式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废弃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标准限值。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生产废物脱硫除尘渣和沉淀池污泥沥干后,回收用于制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进入垃圾填埋场。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本项目无其它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其它保护设施。
 
  三、验收范围: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各个排污相关的环保处理措施和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经检测各项环保指标符合设计指标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没有接到周围居民群众的投诉,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六、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查勘和环保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组认为张家川县合裕建材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污染治理效果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照核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专家组建议通过“张家川县合裕建材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期:2018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张家川县合裕建材厂
 
  联系电话:15193829519
 
  监督单位:张家川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938-7817522
 
  张家川县合裕建材厂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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