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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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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川县恭门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变更)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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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194683X2022  时间:2022-08-02 17:24:20 来源:   作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

公众参

与情况

1

张家川县恭门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变更)建项目

张家川县恭门镇西南角、樊河恭门段左岸一级阶地

张家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处理规模近期3000m³/d,预留远期用地,建设镇区污水配套管网约2986m(包括污水预留支管)。主要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及附属生产、生活建筑物。项目总投资5275.02万元,环保投资261万元。

(一)施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车辆做好遮蔽、清洁等工作,生产生活污水进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避免噪声扰民,生活垃圾分类后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城镇生活污水纳入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樊河。

(2)废气:拟建除臭生物滤池1座,将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中处理,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经超高压弹性板框压滤机处理后与栅渣及沉砂送张家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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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2年6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管理股   电话:0938-7817522(传真),邮箱:zjchbj@126.com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行政广场生态环境局政务大厅窗口  邮编:7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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