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执法效能,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依照《法治张家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张家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张家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持续推进升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法治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局党组会多次学习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多次学习法律法规。每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局党组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高位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实践迈上新高度。张家川县立足辖区生态功能型和农业优先型定位,站位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筑关陇生态安全屏障的决定》《张家川县全面推进美丽张家川建设的实施方案》《张家川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成立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细化完善县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进一步夯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或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深入一线开展督导调研,推动工作落实。张家川县克服地方财政紧缺压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协调乡镇和县直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愈加健全。县人大每年听取和审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政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不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二是加强精细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张家川,印发了《张家川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张家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集中精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结合县城建城区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重新对我县声环境功能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调整划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因子,疏堵结合、源头整治,全面完成供热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和小锅炉淘汰取缔,加强施工扬尘、烟花爆竹、散煤燃烧、餐饮油烟、汽车尾气、“四烧”、挥发性有机物等综合治理,“十四五”以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优良天数比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六项空气因子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5年1至6 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7,同比下降(改善)5.9%;优良天数164天,同比没有变化;优良天数比率为93.2%,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2%;PM10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9%。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围绕县域内河流和国、省控断面,在全市率先整流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1+2+13+X”治理体系,布局建设城乡结合、相互补充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先后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8座,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43.13%。因地制宜在城区、龙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尾水处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入河水质稳定达到IV类标准,彻底改善后川河、清水河水生态环境,确保出境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完成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地表水断面达标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3条河流进行加密监测,分段排查整治沿河污染问题,严格落实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驻厂监察工作,加强3座污水处理厂、28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运维监管,对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富川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十四五”以来,辖区内地表水国、省控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达标率100%。2025年1至6月份3个地表水断面国控通关河花园村、省控后川河仓下村、清水河马河村水质综合评价全部达到考核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100%;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东峡水库、石峡水库、马鹿梁饮水工程地表水水质第一、二季度全部达标,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持续推进“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严格管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高效推进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和资源循环利用。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2024年,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2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30万亩,化肥利用率达42.5%;完成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总面积25.82万亩,农药利用率达42.57%;抓好废旧农膜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回收废旧农膜783.97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4%;推进田间尾菜处理利用,尾菜处理利用达0.77万吨,尾菜处理利用率达54%;粪污资源化利用量98.44万吨,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4%。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5年3月,张家川县对历次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没有发现反弹问题。2021年以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市级督导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案件12件,已全部办结;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2个,剩余7个问题按照《张家川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有序推进整改。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环境执法监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扎实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和“两轻一免”要求,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2021年以来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件,实施行政指导5件、行政告诫1件,受理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94起,规定期限内办结率100%。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坚持对省、市、县列重大项目环评编审工作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助力项目高效审批落地,2021年以来,共办理环评审批49件,核发排污许可证13件。
五是推动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十四五”以来,张家川县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编制完成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提出了构建“一屏三区五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产业空间布局不断优化,编制完成《张家川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张家川经济开发区胡川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张家川经济开发区龙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张家川经济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确立了“一区三园”(一区:西城产城融合发展区;三园:中部生物医药和新能源配套产业园、西部食品加工和餐饮配套产业园、东部新能源和新型建材产业园)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截至目前,风电、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达50万千瓦,配套建设储能设备生产线,清洁能源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15%。2021年至2024年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分别为2.98%、2.81%、1.44%、4.2%,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预计完成省市下达目标,前四年累计降幅11.43%,达到了省市下达的目标值。
六是注重标本兼治,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新突破。坚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修复治理等林业生态工程,确保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覆盖度逐年稳定提升。大力实施城区增绿添景、城周山体植绿、道路补绿提升、乡村复绿扩面、河系绿化涵养、生态节点建设“六大工程”,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据最新全县林地一张图和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林草湿更新管理一张图数据,全县林地面积达到63.89万亩,其中,森林面积50.19万亩、灌木林5.79万亩、疏林地和未成造林地7.9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25.12%;2022年实施城区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5.4万平方米,2023年城区绿化率将达到29.6%;2023年以来共实施草原退化修复项目2个,共完成草原退化修复3.5万亩,建设围栏71.52公里,喷洒草籽11.5万公斤,草原植被覆盖度84.8%,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增强。实施张家川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节点建设工程,对我县G566沿线19处地质灾害滑坡点、废弃无主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目前已经完成机械土方夯填15800立方米,钢筋笼挡墙888米,客土挂网喷播绿化83810 平方米。全县实施生态节点24处,完成绿化建设面积49160平方米,土方回填24580立方米,栽植各类苗木52万株。
七是坚持管护并举,水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夯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每年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及部门联席会议,开展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累计下发检察建议书30余份,督办“四乱”问题30余件,查处违法取排地下水案件1起。推进主要河流堤防标准化建设,县域内河流总长234.48公里,现已完成5条河流110公里堤防治理,堤防治理率达73%以上。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3750万立方米,2021至2024年实际用水总量指标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建成节水型企业10家、节水型机关39家。先后实施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张家川县灵台沟、河北梁、水泉湾、木河沟、宁马沟5处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55平方公里。十四五以来,累计治理301.21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88.59%。累计投入5.64亿元,建成6+1跨区域、跨乡镇“千吨万人”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全县15个乡镇供水网络,解决37.77万城乡居民饮水不安全、不稳定问题。目前,全县集中通水率达100%,自来水入户率达98.8%(超全国“十四五”末88%的目标)。
八是强化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尾矿库污染防治等领域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有序推进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了“静安陇渭·2024”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2021以来,年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5家,全县未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安全事故。强化宣传教育,深耕培育生态文化,充分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全方位、广角度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让建设美丽张家川、筑牢关陇生态安全屏障成为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主要是与各监管部门工作对接联系不够紧密,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及时进行信息对接,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审批人员的政策业务学习;二是大气污染仍需持续发力。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力度不足,“四烧”问题屡禁不止,“六个百分百”落还存在差距、城区道路洒水降尘和湿法作业频次不高;三是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部门之间联动较少,镇(村)、街道(社区)网格化监管工作还有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须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履行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准确把握新特征、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作风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为推动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继续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标准化管控,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全面落实湿法清扫作业。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噪声监管,做好噪声投诉案件办理,依法将工业噪声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全面加强后川河、清水河、通关河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和“四水四定”要求,常态化排查河道“四乱”问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和农业面源治理,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管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坚决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力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整改成效长期巩固。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针对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监督帮扶专项行动,打击恶意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营商环境。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处罚。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其他部门执法协作,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专项整治。
四是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双碳”战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积极谋划实施生态环保项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五是持续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切实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服务保障,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坚持“提前介入、优先安排、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的原则,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建设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环评工作人员提前与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衔接了解情况,并对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备案、批复等环节进行指导。
六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拓展宣传形式,以送法入企、普法入企、约谈学法等执法理念服务企业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防”和“护”做到前面,积极落实“预防为主、首违不罚”的原则,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