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佳节将至,为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四烧”管控工作的公告》,现就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禁燃禁放区域:东至粮食局延至新月居,南至后川河北岸延伸到团结大道与庄天二级公路(G566)交汇处(战车广场),西至蒹葭公园大桥北侧,北至张家川县东街小学。要加强加油站、车站、医院、加气站、广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禁放烟花爆竹的管控。
二、倡导新风广泛宣传
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环保志愿者带头遵守规定,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带头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传播绿色环保生活新理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强化落实部门责任
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新划定禁燃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确保禁燃禁放区不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紧盯元旦、小年、春节等特殊时段,及时组织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巡逻管控,对违规燃放行为迅速反应、依法查处、公开曝光。
张家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