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抗旱水平和抗旱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等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l、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2、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体察民意、为民服务。
3、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筹兼顾。
4、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标本兼治。
5、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6、全民动员、全面抗旱、节约用水、培植水源。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旱灾损失和抗旱效益计算方法(试行)》、《特大防汛抗洪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填呈预案编制大纲》、《抗旱制度》、《考核标准》、《甘肃抗旱防汛手册》、《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国家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
3、《张家川县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二五”规划》。
1.4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家川县境内所有辖区,作为辖区的总体抗旱预案。
2 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东北部,东接陕西省陇县,南邻清水县,西连秦安县,北与庄浪、华亭接壤,地理位置为东经l05°54′~l06°35′,北纬34°44′,~35°l07′;年平均气温在6.1℃~7.1℃之间,全年≥10℃积温1873~2676℃,光照时数2080h,年降水量599.3mm ,蒸发量1409.5 mm,无霜期156~158天。多年平均气温,河谷川区为8.2~8.3℃,历年最高气温31.7℃,极端最低气温一20.6℃,最大风速24m/s。
全县总面积量1311.8km2,地处六盘地槽与陇西黄土高原过渡带,属黄河流域黄土梁峁沟壑区。东北部属六盘山陇山地段,岩性为多年土石质山地海相沉积岩经高温高压形成的变质砂岩、大理岩、板岩、砾岩,随造山运动地壳上升,形成花岗岩。西南部属陇西黄土高原,基岩由下古生代牛头河的变质岩系组成,上覆盖第三纪红层和第四纪马兰黄土,紫红色岩层为中生代的变质砂岩,到第四纪成为沉积石灰岩黄土(午城黄土),有大量的石灰结构层和红土相间。平均海拔2011.4m,整个地形东北高、西南低,呈倾斜状,海拔最高2659m,最低l486m,相对高差l173m,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陇山横亘东北,是全县诸山之总枢,河流之发源地,从东北向西南分布有草川梁、麻山梁、古土梁、李山梁、连五梁、梁山梁六道梁,六道梁相夹马鹿河、汤峪河、樊河、后川河、清水河5条流域,其中清水河流入葫芦河、其余四条流入牛头河。
有四个地貌类型:l、关山土石质中山。分布在东北部陇山林缘的关山山地在5条河流的上游,大部分属中度切割的土石质中山,山坡较缓,山根土层堆积较厚,山顶土层薄,阴坡多为森林覆盖,阳坡为天然草地,为农牧交错地带。2、红土或红砂岩粘土相间山地。分布于马鹿河、汤峪河、樊河中上游,属中度切割红土、红砂岩粘土相间中山,第三纪红层和第四纪午城离石钆黄土裸露,主要地貌类型有红土梁、红土峁、红土咀、红土浅山湾、三角坡、冲沟、滑坡等。3、黄土梁峁沟壑山地。分布在后川河、清水河中下游,属中度切割的黄土梁状中山。4、河谷谷地与峡谷。分布在五条流域两岸河谷,地势较平,土层较厚,是我县最好的农业生产区。
2.2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全县有3镇l2乡,3个居委会,255个村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1311.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9.95万亩,林地122.29万亩,森林覆盖率25.62%。全县城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且极不平衡,边远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2011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65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40572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942万元,工业总产值63188万元,农业总产值71792万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11312吨;年末总人口332496人,其中农业人口310500人,非农业人口2199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7.59‰。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96亿m3,其中,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88亿m3,地表自产水资源量l.68亿m3,入境水资源量0.2亿m3,地下水河谷川区埋深在3~25m之间,山地丘陵区地下水埋藏更深,开采利用难,当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0.45亿m3,可开采量为0.23亿m3。
2.4旱灾概况
干旱是张家川县主要灾害之一,而且面积大、范围广、危害重,全县除东部以外,其余各地均受旱灾威胁,尤以西部最为严重,中部次之。旱灾自古以来都有所发生,自公元前193年到1949 年2142年张家川县范围内发生较重干旱54次,约40年一次;明代以来特大干旱灾害发生10次,约50年一次;民国17年至18年(1928-1929年)的连续干旱,造成春耕失种,赤地干旱。1957年至2006年50年中,除连旱以外,出现季节性干旱52次,平均每年1.1次, 因干旱造成减产达33年。其中伏旱年份占一半,其次是春旱,初夏旱灾较少。频率较小但受旱最严重的是冬、春、夏连旱,1973年连旱240天,部分地区几乎绝收。2000年发生了春、夏、伏连旱,4月2日至5月7日出现了连续36天的春旱,5月12日至31日又出现连续20天的夏旱,之后降雨仍然偏少,7月l4日至8月6日再次出现了连续24天的伏旱,旱情进一步加重,造成全县农业生产严重受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旱灾造成的影响较为严重,全县受旱面积26.15万亩。其中轻早5.58亩,重旱16.53万亩,绝收4.04万亩,同时干旱造成13.2万人、3.9 头大家畜饮水特别困难。
造成旱情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处在内陆腹地,受季风气候的影响较为严重,降水稀少;二是我县位于渭河流域上游,牛头河、葫芦河的支流大部分发源于我县,还有泾河、汘河均发源于我县,无外来水源,90%以上为自产水;三是植被稀少,涵养水源的功能低下,土壤持水能力低下,极易造成干旱;四是我县大部分地区为山区,地下水位较低,开采困难;五是水源少,水量小,设备不足,抗旱能力有限。
2.5抗旱能力
我县有小㈠型水库2座,总库容1097万m3,兴利库容506.1万m3,为下游清水河、后川河两岸2万多亩农田提供水源,并为张川、龙山两镇提供生活用水。有小塘坝1座,涝池l 3座,总库容1.2万m3;恭门镇以西河谷川区9乡镇35村机电井35眼;节灌工程3处。目前已建成连五梁、刘堡梁、渠子梁、龙山供水站4处集中农村供水工程,有11乡145村13.52万人用上了自来水。木河乡店子村、龙山镇西川村2眼自喷井主要用于乡、村附近村民饮水水源。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县人民政府成立张家川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县政府办、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监测、信息、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
指挥部成员:总指挥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总指挥由县人武部部长、政府办主任、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卫生局、农业局、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供销社、气象局、电信局、电力局等负责人组成。
3.2职责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调度命令;组织召开抗旱救灾会商会议,制定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与经费,统一指挥抗旱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区进行抗旱救灾;制订全县抗旱预案,组织检查全县抗旱准备工作,必要时发布旱情公告,组织抗旱服务网络建设;开展防旱、抗旱宣传,总结推广抗旱工作经验。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及时向指挥部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进展情况,督促救灾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的使用。
4 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 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及时掌握全县土地、耕地、水地、旱地、梯田、山地、人口、农村劳动力、经济收入、人畜饮水状况、水利灌溉工程设施、集聚、水源等基本信息的监测,以及降水、河流来水量、水库塘坝蓄水、耕地土壤墒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实播面积、缺墒及造墒播种面积、作物长势等实时信息的监测及报告。
气象局对降雨、墒情、干旱指标等进行监测;水利部门对农村饮水、水库水量、塘坝水量、泉水来水量等信息进行监测;县住建局对城区供水情况进行监测;农业局对耕地土壤墒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实播面积、缺墒及造墒播种面积、作物长势等实时信息进行监测。
一般情况下,监测报告时段为旬报,当发生轻度干旱时每十天报告一次,当发生中度干旱时每七天报告一次,当发生严重干旱时每三天报告一次,当发生特大干旱时每天报告一次。报告时间为上午8:30前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4.1.2 预防措施
旱情发生前要对抗旱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特别是对提灌、机电井设备,渠道闸阀检修,固定式或移动式喷灌机的维修检查、软管的配套、运水车辆的配备、渠道的清淤清障、输电线路的检查等。对水库、塘坝、涝池、水窖、灌渠等水源量进行统计分析,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合理调度配水方案,做到调水用水的科学化,最大限度地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效果。确定全县特别是城区、工业区节水限水方案,在服务行业推行节水和中水利用设施;开展降水收集利用,通过提高水价减小用水量,达到节水限水的目的。
4.2 预警
4.2.1 干旱预警
(1)农业总体抗旱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
张家川县是一个雨养农业区,依据干旱缺水程度,采用土壤墒情法,在不同土壤深度下,根据土壤墒情将农业早情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当总体发生特大干旱时,发布I级预警信号;
发生严重干旱时,发布Ⅱ级预警信号;
发生中度干旱时,发布Ш级预警信号;
发生轻度干旱时,发布IV级预警信号。
(2)城区抗旱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
按照城区日缺水量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即城区干旱缺水率,将城区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和轻度干旱四个等级。
当城区发生特大干旱时,发布I级预警信号;
发生严重干旱时,发布Ⅱ级预警信号;
发生中度干旱时,发布Ш级预警信号;
发生轻度干旱时,发布I级预警信号。
4.2.2 干旱预警发布
农业总体干旱预警信息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向各乡镇以电话、旱情通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当受旱面积比率I在20<i ≦40之间时为轻度干旱,发布iv级蓝色预警信号;< div="">
当受旱面积比率I在40<i ≦60之间时为中度干旱,发布ⅲ级黄色预警信号;< div="">
当受旱面积比率I在60<i ≤80之间时时为严重度干旱,发布п级橙色预警信号;< div="">
当受旱面积比率I>80时为特大干旱,发布I级红色预警信号。
城区干旱预警信息由县供水公司将干旱预警信息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部在县电视台以公告的形式向城区发布。
当城区缺水率在5~10之间时为轻度干旱,发布IV级蓝色预警信号;
当城区缺水率在5~10之间时为中度干旱,发布Ⅲ级黄色预警信号;
当城区缺水率在5~10之间时为严重度干旱,发布II级橙色预警信号;
当城区缺水率大于30时为特大干旱,发布I级红色预警信口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应先明确响应等级,当发生一定程度的干旱情况时,分别收布相对应的干旱预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5.2 I级响应
5.2.1工作会商
农业总体出现特大干旱时,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财政、民政、农业、水务、气象、国土、农行、交通、电力等成员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及农业、水利专家参加,主持人通报干旱情况后,与会人员商讨研究抗旱救灾方案、救灾措施、救灾队伍、救灾范围、救灾保障等;主持人安排各职能部门所承担的具体任务,保障救灾资金、灌溉用电、救灾机械、灌溉水源及各项措施的落实,靠实工作责任,并对抗旱救灾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城区出现特大干旱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财政、发改、住建、水务、电力等成员单位参加,对水量调度、落实节水措施、解决水源等方面进行会商。
5.2.2工作部署
当农村出现受旱面积比率I>80时;发出I级红色预警信号,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立即组织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按照会商意见,召集各乡镇及县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广泛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救灾工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重灾,后轻灾”的原则开展。
当城区缺水率大于30%时,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财政、发改、住建、水务、电力等成员单位参加,由水务部门做好水量调度、控制工作,住建、发改部门做好开采地下水项目的论证与上报工作,争取立项解决培植补充水源,彻底解决缺水危机。
5.2.3部门联动
1、县人武部:根据抗旱救灾的需要,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担负抗旱救灾、运送物资及运水任务。
2、县水务局:负责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收集提供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各蓄水工程的运行调度,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保修、检查、巡察工作。
3、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旱情检测预报,及时掌握旱情信息,按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做好旱情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干旱程度、受旱面积,以及对农业生产、农村人畜饮水,城区供水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提出防旱抗灾应急措施。
4、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干早天气形势,为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准确地提供旱情和天气预报。
5、县住建局:负责县城的水量分配,督促用水单位特别是服务行业进行宣传引导,培养居民节水观念,加大对节水设施的改造。
6、县公安局:预防、制止和打击破坏抗旱水利、水源工程、水文、通讯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遇特大灾情,负责交通车辆的管制,保障救灾物资与救灾车辆的畅通运行。
7、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调度车辆,运输救灾物资、设备。
8、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负责灾民的赈灾安置,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发放。
9、县供销社: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及时与信贷部门协调解决救灾物资的发放,定期向抗旱防汛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10、县财政局:根据抗旱救灾的急需,筹措、调剂、保障抗旱抢险救灾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11、县电信局:及时做好汛期通讯线路的维护抢修,保证汛期防汛通讯的安全畅通。
l2、县电力局:负责供电工程的运行安全,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l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受灾区域的界定监测、勘察和预报工作。
l4、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病人抢救及灾区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确保灾区医疗、预防控制药品供应和疫情监测统计、分析、上报。
15、县农业局:负责抗旱机具的配发,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贸物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做好抢收抢种。
16、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水质的监测。
其它有关部门在抗旱时期均应根据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抢险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5.2.4协调指导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物资和资金,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宣传、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救灾措施,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先、灌溉生产为次的原则,加强对水资源的调度。联系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各类信息,宣传抗旱救灾政策,动员社会各界捐资捐物,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指导灾区开展救灾的措施、步骤、原则,打好抗旱救灾攻坚战。
5.2.5方案启动
当受旱面积比率I>80,城区缺水率大于30%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旱情,并向全县发出红色旱情预警信号,启动实施本抗旱预案。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旱情、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阶段、分区域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投入到抗旱救灾的第一现场。在城区内实行定额限水、蓄水、分块限时供水等节水管治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传达上级对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请求国家、省市的支援。特别是各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任务,尽职尽责,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全方位采取各种抗旱救灾措施,包括启动水库、塘坝、涝池、渠道、机电井、提灌站等水源工程调用全面放水。保墒措施实行定额调度管理、有条件的在田间铺设塑料膜提高水分的有效利用并减小水分的蒸发,提高保水效率。适量投入移动喷灌机,采取渗灌、管灌、滴灌、根部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投入运水车辆等运水措施;适时利用高炮及炮弹人工增雨等措施;使用抗旱地龙、喷施宝、磷酸二氢钾、叶面宝、保水剂、地膜等抗旱产品。
5.2.6宣传动员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捐钱、捐物,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增加抗旱投入。
5.3 Ⅱ级响应
5.3.1 工作会商
农业总体出现严重干旱时,以抗旱为主,救灾为次。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财政、民政、农业、水务、气象、国土、住建、交通等成员单位参加,主持人通报旱情后,与会人员商讨研究抗旱救灾方案、救灾措施、救灾范围、抗旱队伍、抗旱范围、抗旱机械保障等,主持人详细安排各职能部门所承担的具体任务,落实救灾资金,保障抗旱灌溉用电、抗旱机械、抗旱水源等,靠实责任,并对抗旱救灾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城区出现严重干旱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财政、发改、住建、水务等成员单位参加,对水量调度、落实节水措施、解决水源等方面进行会商。
5.3.2工作部署
当出现受旱面积比率在60<i ≦80之间时,发出ⅱ级橙色预警信号,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召集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按照会商意见,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当城区缺水率20<pg≤30时,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财政、发改、住建、水务等成员单位参加,由水务部门做好水量调度、控制工作,住建、发改部门做好开采地下水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与上报工作,争取立项培植补充水源,通过抗旱措施的落实,坚决控制旱灾的进一步扩大。< div="">
5.3.3部门联动
l、县人武部:根据抗旱救灾的需要,积极联系并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担负抗旱救灾、运送物资及运水的任务。
2、县水务局:负责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收集提供旱情、灾情、洪水预报。负责所辖各蓄水工程的运行调度,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保修、检查、巡察工作。
3、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干旱天气形势,为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准确地提供旱情和天气预报。
4、县住建局:负责县城的水量分配,对用水单位特别是服务行业进行宣传引导,培养居民节水观念。
5、县公安局:预防、制止和打击破坏抗旱水利、水源工程、通讯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6、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车辆调度,运输救灾抗旱物资、设备。
7、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负责灾民的安置,救灾物资的筹集、发放。
8、县供销社: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9、县财政局:根据抗旱救灾的急需,筹措、调剂、保障抗旱抢险救灾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10、县电信局:及时做好汛期通讯线路的维护抢修,保证汛期防汛通讯的安全畅通。
1l、县电力局:负责受灾区内供电工程的运行安全,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1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国土资源的监测、勘察和分析预报工作。
l3、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病人抢救及灾区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确保灾区医疗、预防控制药品供应和疫情监测统计、分析、上报。
14、县农业局:负责抗旱机具的配发,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贸物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做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15、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水质的监测。
5.3.4协调指导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物资和资金,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按照“保障生活、恢复生产”,以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先,灌溉生产为次的原则,加强对水资源的调度。联系县广播电视台,宣传抗旱救灾的政策,指导灾区开展救灾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灾情的进一步扩大。
5.3.5方案启动
当受旱面积比率I在60<i ≦80之间时,城区缺水率20<pg≤30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旱情,并向全县发出橙色旱情预警信号,启动实施本抗旱预案。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旱情、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在城区内实行定额限水、提高水价等节水管治措施。及时向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传达上级对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各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任务,尽职尽责,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启动水库、塘坝、涝池、渠道、机电井、提灌站全面放水,有条件的在田间铺设塑料膜提高水分的有效利用并减小水分的蒸发,适量投入移动喷灌机,采取渗灌、管灌、滴灌、根部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投入运水车辆、高炮及炮弹人工增雨等措施;使用旱地龙、喷施宝、磷酸二氢钾、叶面宝、保水剂、地膜等抗旱产品。< div="">
5.3.6宣传动员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社会各界捐钱、捐物,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增加抗旱投入。
5.4 Ⅲ级响应
5.4.1工作会商
农业总体出现中度干旱时,以抗旱为主,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财政、民政、农业、水务、气象、国土、电力等成员单位参加,商讨研究抗旱方案、抗旱措施、抗旱队伍、抗旱范围等,安排各职能部门所承担的具体任务,保障抗旱资金、灌溉用电、抗旱机械、灌溉水源及各项措施的落实,靠实各自的责任,并对抗旱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城区出现中度干旱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住建、水务、电力等成员单位参加,对水量调度、解决水源等方面进行会商。
5.4.2工作部署
当出现受旱面积比率I在40<i ≦60之间时,发出ш级黄色预警信号,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召集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按照会商意见,召开各乡镇及县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抗旱工作。当城区缺水率10<pg≤20时,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住建、水务、电力等成员单位参加,由水利部门做好水量调度、控制工作。< div="">
5.4.3部门联动
1、县人武部:根据抗旱的需要,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担负抗旱、运送物资及运水的任务。
2、县水务局:负责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收集提供旱情、灾情预报负责所辖各蓄水工程的运行调度工作。
3、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干旱天气形势。
4、县住建局:负责县城的水量分配。
5、县公安局:预防、制止和打击破坏抗旱水利、水源工程、通讯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
6、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调度车辆,运输抗旱物资、设备。
7、县财政局:根据抗旱情况,保障抗旱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8、县电力局:负责供电工程的运行安全,保障抗旱工作的电力供应。
9、县农业局:负责抗旱机具的配发,帮助受早区人民做好抢收抢种。
10、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水质的监测:
5.4.4协调指导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物资和资金,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宣传、开展抗旱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注重对水资源的调度,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
5.4.5方案启动
当受旱面积比率I在40<i ≦60之间,城区缺水率l0
5.4.6宣传动员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社会各界捐钱、捐物,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增加抗旱投入,提高抗旱效果。
5.5 IV级响应
5.5.1工作部署
当出现受旱面积比率I在20<i ≦40之间时,发出iv级蓝色预警信号,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与财政、水务、气象等成员单位会商,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向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发布抗旱通知,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div="">
5.5.2部门联动
1、县水务局:负责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收集提供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所辖各蓄水工程的运行调度和水利设施的维护、保修、检查、巡察工作。
2、县气象局:做好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干旱天气形势为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准确地提供旱情和天气预报。
3、县住建局:做好县城的水量分配的预案的启动准备工作。
4、县电力局:做好供电工程的运行安全检修工作,保障抗旱时的电力供应。
5.5.3 协调指导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各部门提前做好抗旱准备,筹集、调运抗旱救灾物资和资金,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
5.5.4方案启动
当受旱面积比率I在20<I≦40之间时,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旱情,并向全县发出蓝色旱情预警信号,启动实施本抗旱预案。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旱情、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发出抗旱通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5.5.5宣传动员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积极动员社会各器捐钱、捐物,多渠道、多层次为抗旱筹措资金。
5.6响应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损失评估
旱灾发生后,以乡为单位上报受灾情况,包括受灾程度、受灾面积、人畜饮水情况、作物减产面积、绝收面积、复种面积以及对受灾损失的初步估算等。由抗旱防汛指挥部召集,会同民政、财政、农业、发改、水务等部门逐乡逐村按作物种类核实受灾面积、统计受灾人口,核算受灾损失。
6.2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带领民政、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深入灾情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并组织开展救灾工作。深入调查核实,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在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在进一步核实灾情的同时,认真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进一步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干部职工,对受灾区灾民从用水、引水、取水设备、粮食、机具、资金、技术等方面实施救助。
6.3 效益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监测组对受灾区按受灾与正常年份比较估算粮食、油料、经济果树、林产品等不同种类的产量及经济效益,综合分析响应效果,为今后抗旱应急响应提供科学依据。
7 保障措施
抗早救灾坚持行政首长责任制。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旱情旱灾发生后,落实抗旱水源(水务)、城镇供水水源(住建)、电力设施(电力)、抗旱设施(农业)、恢复生产(财政、民政、发改)等为重点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职能部门领导责任制,分级、分部门、分项目落实责任订签订分区负责责任书,并分级公示、归档报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
7.1资金保障
旱情、旱灾发生后,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申请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从县财政拨付救灾款,在救灾抗旱全面工作开展的同时向省市抗旱防汛指挥部上报灾情、旱情,争取省市的支持,并动员社会各界捐钱、捐物,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增加抗旱投入。救灾抗旱资金采取专帐储存、专人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审批、公布公示的办法,力求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抗旱救灾最需要的地方,坚决杜绝抵占、挪用救灾抗旱资金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在抗旱救灾工作中违法违纪的不法行为。
7.2物资保障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在旱情旱灾发生后,立即调用移动喷灌机、“旱地龙”、保水剂,维修配套机电井、提灌站等抗旱救灾物资与设备,推广使用渗灌、管灌、滴灌、根部灌等节水灌溉措施。电力部门加强值班,确保灌溉用电线路畅通;农业部门调用农机机具,积极推广干旱情况下的耕作技术、蓄水保墒技术,以喷施宝、磷酸二氢钾、叶面宝、地膜等措施巩固抗旱成果;气象部门调用高炮及人工增雨炮弹等增雨措施。向企业、社会组织倡导支助拉水车辆、储水设备、输水管道等,保障救灾抗旱物资所需。
7.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按照我县情况,当旱情发生后,西部干旱区可调用东峡和石峡水库、塘坝、机电井、自喷井及县水厂、龙山、连五、渠子4座供水站等水源。应急水源应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城区、后农村,先川区,后山区的原则开展。
7.4应急队伍保障
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牵头组建了由l20名驻军、民兵预备役组成的专业应急抢险队和400余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组成的应急抗旱救灾分队,组织应急救灾。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村组分别组织成立一个抗旱救灾小分队,有抗旱救灾任务时,按照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派,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7.5技术保障
监测组:牵头单位为农业局,协助单位为气象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环保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土壤墒情、旱情、雨情、灾情、水量、水质的监测预报。
信息组:牵头单位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单位为气象局、电信局、农业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土壤墒情、旱情等旱相、旱情有关信息,雨情、灾情的分析及对信息的上报下达。
调度组:牵头单位为县委办,协助单位为政府办、水务局(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局、电力局、交通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抗旱设备、旱情救灾物资的运输及电力的调度。
保障组:牵头单位为财政局,协助单位为农业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电力局、农行、信用联社、财险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抗旱设备、电力、旱情救灾物资的储备、救灾贷款、财险理赔、保护等后勤保障以及疾病控制与医疗救助。
7.6宣传与培训
由水务、气象、农业、林业等部门组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从节水灌溉、蓄水保墒、抗旱保苗自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施有机肥、加厚活土层、增加林草植被培植水源、加强集雨水窖等小型蓄水工程建设技术、恢复生产等方面向群众宣传培训抗旱救灾减灾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克服畏难情绪和消极心理,树立长期抗大早,防大灾,促发展的意识,特别是对我县西部易发生旱灾的地区群众,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抗旱自救能力和恢复生产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