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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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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信发〔2022〕25号 张家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张家川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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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8434999H2022  时间:2022-05-16 16:25:01 来源:张家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张工信发〔2022〕25号
 
张家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张家川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通信运营商:
 
  现将《张家川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2日
 
  张家川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和完善张家川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满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甘肃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天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以及通信中断应对处置过程中需要完成的通信保障任务。
 
  (2)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坚持协调联动,区域配合;坚持依靠科技、防抗救结合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张家川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铁塔公司等(以下简称各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1)本预案属于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保障预案。
 
  (2)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县内通信企业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或修订,报县工信局备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县工信局局长担任,县通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由各通信企业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2)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各种通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2.2县通信应急指挥组办公室
 
  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设在县工信局,主任由县工信局副局长李嫦娥兼任,县重大通信事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人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分析评估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的通信保障工作安排,指导全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工作。
 
  2.3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各通信企业:负责组织落实县重大通信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具体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向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
 
  2.4专家组
 
  由具备通信和网络安全技术以及应急通信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2.5信息联络员
 
  建立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负责信息联络、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县工信局加强对县内通信企业通信网络运行安全防护、安全运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区域间保障联动。
 
  各通信企业要贯彻落实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重大通信事故网络运行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提高灾害多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标准以及通信网络设施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企业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重大通信事故预警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I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县内2个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乡镇在内2个以上行政村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V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行政村内通信中断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的,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3预警监测
 
  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建立与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各通信企业要建立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在出现通信中新征兆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县通信应急办。
 
  3.4预警通报
 
  按照《张家川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规定,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I级事故预警的确认并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县内通报工作。
 
  Ⅱ级、级、Ⅳ级预警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确认和通报。
 
  3.5预警行动
 
  对于达到工级、Ⅱ级预警的,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
 
  预警行动:
 
  (1)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4)评估事态发展情况,按规定提出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对于达到Ⅲ级、N级预警的,由乡镇应急指挥机构启动预警行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四、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工级、Ⅱ级、皿级、N级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2 分级响应
 
  I级响应由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组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指导。
 
  Ⅱ级响应由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组负责组织实施。
 
  Ⅲ、Ⅳ级响应由相关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工作指导。
 
  4.3 I级响应
 
  4.3.1 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涉及我县的I级响应。
 
  (2)县内启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I级响应。
 
  4.3.2响应程序
 
  (1)对于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I级响应的,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组做出决定。
 
  (2)对于县内启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I级响应,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做出决定。县通信应意办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3)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I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4.3.3 响应措施
 
  (1)在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张家川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I级响应和县内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2)县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各通信企业要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信息。
 
  (4)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企业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相关通信企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跨企业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和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4.4 Ⅱ级响应
 
  4.4.1 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涉及我县在内的Ⅱ级响应。
 
  (2)县内2个及以上乡镇重大通信设备和信号大面积中断。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超出乡镇内处置能力,需在县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
 
  (4)县委县政府的交办的涉及县内2个及以上乡镇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4.4.2 响应程序
 
  (1)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评估认定灾情或事件达到启动标准,提出启动Ⅱ级有应的建议并做出决定。
 
  (2)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负责Ⅱ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3)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将Ⅱ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成员单位。
 
  4.4.3 响应措施
 
  (1)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或专家组会商会议并通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各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信息。
 
  (3)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跨跨企业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4)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向相关成员传达通信保障任务,并监督落实,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任务后,部署开展通信保障工作。
 
  4.5 Ⅲ级、Ⅳ级响应
 
  4.5.1 Ⅲ级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信网络中新、乡镇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超出处置能力,需在乡镇范围内统筹提供通信保障的。
 
  4.5.2 Ⅳ级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众通信网村级网络中断,造成行政村通信中断。
 
  (2)发生突发事件,需提供通信保障。
 
  4.5.3Ⅲ级、Ⅳ级响应措施
 
  Ⅲ级、Ⅳ级响应具体行动参照Ⅱ级响应措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支援。
 
  4.6应意值守与信息报送
 
  (1)启动应急值守制度。I级、Ⅱ级响应时,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同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Ⅲ级、Ⅳ级响应时,各通信企业要按规定做好应急值守,保持联络畅通。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各通信企业要按规定内容和频次向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
 
  4.7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信息发布工作应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
 
  4.8网络拥塞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遇到电信网络话务量、流量持续大幅激增可能造成网络拥塞等情况,各通信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处置工作方案。网络拥塞情况发生后,各相关通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
 
  4.9 响应结束
 
  根据重大通信事故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县重大通信整改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五、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重大通信事故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各通信企业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并报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5.2 恢复重建
 
  重大通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通信应急办要组织、指导通信企业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六、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各通信企业应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全面掌握应急资源、能力情况,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效能。
 
  6.2 设施装备保障
 
  各通信企业应将应急通信保障纳入企业发展建设规划,提高灾害多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增强通信网络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提前制定公众通信网设施备用方案,以备应息处置时启用。根据地域灾害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完善相应管理制度。要建立应急资源共享保障机制,应意保障情况下,服从统筹调度,实现通信线路、管道等资源的共享。
 
  6.3队伍保障
 
  各通信企业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及相关专业保障队伍,建立应急通信专业人才序列,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
 
  6.4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及灾后重建资金。由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恢复等费用,由通信企业承担。
 
  6.5监督检查
 
  县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办负责对县内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县内通信企业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并及时更新。
 
  (1)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和手册:
 
  (2)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3)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
 
  (4)需要重点保障电力、油料等供应的关键通信节点列表。
 
  七、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各通信企业应加强对重大通信事故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和保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7.2 预案演练
 
  各通信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通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 附 则
 
  8. 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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