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确保全镇处置森林草原火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以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与救灾工作。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李 鑫 刘堡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杨 帆 刘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汪富平 刘堡镇人大主席
李爱龙 刘堡镇党委副书记
窦皓亮 刘堡镇纪委书记
马全忠 刘堡镇副镇长
党兵兵 刘堡镇副镇长
王娟芳 刘堡镇党建办主任
马 明 刘堡镇武装部长
魏昕怡 刘堡镇副镇长
丁鹏龙 刘堡镇食药监所所长
马文学 刘堡镇司法所所长
闵 玮 刘堡镇文化站站长
李 强 刘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 军 刘堡镇乡村振兴站站长
杨 凯 刘堡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王建林 刘堡镇财政所所长
李 辉 刘堡镇派出所所长
马 峰 刘堡镇卫生院院长
杨小龙 刘堡中学校长
张慧珠 米家村党支部书记
高金宝 高家村党支部书记
刘小军 刘堡村党支部书记
李景华 杜家村党支部书记
李 珍 峡里村党支部书记
马瑞琪 丰银村党支部书记
马 丽 王山村党支部书记
马固班 小湾村党支部书记
马少云 李山村党支部书记
马小梅 董家村党支部书记
李 彬 梨园村党支部书记
刘新安 赵湾村党支部书记
妥明明 芦科村党支部书记
白塔利 五星村党支部书记
马建伟 郑沟村党支部书记
王 睿 罗湾村党支部书记
马甲平 窑儿村党支部书记
苏义哈 王家村党支部书记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刘堡卫生院、刘堡学区镇辖区18个行政村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
3、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刘堡学区: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幼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5、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6、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
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
8、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
9、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
10、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
11、镇供电代办点: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 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二)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
(三)预警响应
1、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Ⅳ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响应措施:(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2、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Ⅲ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响应措施:(1)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树立防火旗帜,营造防火氛围;(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3)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4)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管,做到 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开展 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责任制、表格式 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3、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Ⅱ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响应措施:(1)通过防火宣传车、标语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融媒体要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入户签订承诺书、告知书;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3)强化对外出归乡人员、中小学生、入山流动人员、上地耕作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有过激倾向人员、牛羊工、采集山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迁坟打葬人员、山庄等高危人群的监管,必须做到 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4)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发现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严惩;(5)市监部门对各种售卖香烛纸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切断上坟烧香、烧纸的源头;(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东梁、西梁、川区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1个村3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4、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Ⅰ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响应措施:(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集镇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3)加强管控,只保留进出镇域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暂时封闭;各村一般情况下只保留一个出口,村口检查站严格检查,不允许携带花圈、纸扎、香火、冥币等祭祀品,不允许携带其他火源火种;(4)全镇不允许清明上坟,迁坟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镇逐级报备。村干部提前一天对上坟祭祖活动开展入户调查和告知,倡导文明祭祀,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携带各种香烛纸扎去坟地。特别是要准确登记外地返乡祭祖人员进出县域情况;(5)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结合坟头档案和四头四定(山头、地头、坟头、人头都要网格化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实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一片坟头有一名党员专门负责监管;(6)镇村二级进入森林防火一级战备,镇灭火小组24小时待命,高密度开展带水车巡查检查,保证物资储备,保持联络畅通,随时进入作战状态。
(四)火情监测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对于市、县监测反馈的热点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专人调查核实。值班人员要加大地面巡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实现森林草原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运转正常,反应迅速。
(五)气象服务
结合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条件。
(六)信息管理
1、归口管理: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市、县监测反馈热点信息调查核实情况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2、信息报告:镇辖区内如发现火情应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报送有关部门:(1)镇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4)需要上级支持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5)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Ⅲ、Ⅱ、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其中Ⅳ级最低,Ⅰ级最高。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二)响应措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1、扑救火灾: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借用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森林草原扑火力量进行支援。危机时,申请调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3、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5、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煤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7、发布信息 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8、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垃圾标准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9、应急结束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镇内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邻乡镇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可能蔓延到我镇境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响应措施:(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情扑救工作的督促指导。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增援。
3、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达到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赶赴火场,成立森林草原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各种扑火力量,调拨扑火物资,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大增援力量。
4、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1)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对措施:(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靠前指挥,担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进一步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根据实际需要,报请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扑救力量跨区增援; (3)协调上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4)决定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后期处置
火灾调查评估:镇派出所会同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六、工作总结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1、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七、附则
1、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预案制订与更新:预案制订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镇属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