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减委发〔2020〕3号
张家川县减灾委员会
关于解除张家川县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2020年8月17日10时,我市启天水市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鉴于“8.12”洪涝灾害灾情基本稳定,依据《天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市减灾委决定于9月17日18时终止全市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市减灾委通知精神,县减灾委决定同时解除全县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各减灾委成员单位解除应急响应,转入常态,按各自职责继续做好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张家川县减灾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