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正文
张安办发〔2022〕23号 张家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张家川县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8223312I2022  时间:2022-05-25 16:15:42 来源: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张安办发〔2022〕23号
 
张家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张家川县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张家川县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张家川县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山西省孝义市“12·15”违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按照《甘肃省打击盗采矿山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甘安办发[2002]1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严执法、成震慑、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管网络体系,集中排查、分类处置,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超层越界、超能力组织生产等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决杜绝关闭矿山死灰复燃、长停矿山明停暗开,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方面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3.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6.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矿产品,以及为盗采矿产资源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场所等条件的行为。
 
  (二)打击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方面
 
  1.矿山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
 
  2.矿山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行为。
 
  3.矿山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的行为。
 
  4.矿山违规承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的行为。
 
  5.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修改、删除及屏蔽系统数据信息的行为。
 
  6.矿山违规动火、爆破作业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督促指导、调度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县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县电力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强化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和开展整治。
 
  (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坏性方法开采等严重违法采矿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采矿坑口、探矿坑口要报告县政府取缔关闭,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三)县公安局。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控力度,严防为非法违法采矿提供火工品。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立案侦查,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四)县应急管理局。将长期停产停工即将淘汰关闭、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企业全部纳入监管监察范围,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类违规开采行为按重大安全隐患判定办法,认真排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矿山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五)县发改局。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六)县工信局。加大对矿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盗采矿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
 
  (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矿山企业和矿产品交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开采及加工矿产资源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对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的企业,应责令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相关变更登记。
 
  (八)县供电公司。加强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对盗采敏感区域用电监测,发现用电量激增等问题要及时通报核查;对长期停产停工矿山企业限制供电,不得为非法违法矿山及加工企业供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做,立即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并建立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职工和群众举报涉矿违法违规行为,真正把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县安办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公安、应急、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媒体曝光等长效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对非法盗采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非法采矿和严重违法开采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充分运用和发挥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尾矿库信息化联网建设,形成网上巡查、网上监管的新局面。
 
  (三)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工作成效
 
  县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和暗查暗访方式,对相关部门落实责任、推进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而造成后果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纳入 2022 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相关部门将实施方案于 3月 20日前报县安委办,并分别于 6 月30 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总结、10 月 3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