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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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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理 共同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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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yjglj/2025-00067 时间:2025-11-17 10:21:51 来源:应急管理部  作者: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整合现行《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对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应急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完善防灭火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灭火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对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是深化源头管控,防范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指导各地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管控手段,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推动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深化部门协作,完善风险研判、预警发布等机制。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火灾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实战化演练。加强力量建设,建立联防联训联战机制,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地方半专业(兼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等的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做好物资储备,完善火灾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组织指挥、火场管控、安全扑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推动《条例》精神落地见效。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帮助各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条例》的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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