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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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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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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zrzyj/2023-00010 时间:2023-02-03 09:39:01 来源: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自然保护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上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相关管理办法。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管理。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及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积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理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宣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林地、草原、湿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原、湿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原、湿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林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占用耕地、林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给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统-保护。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发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更野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下设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马鹿林场、关山林场。设有五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管制股、生态修复股、保护利用股、确权登记股。共有职工133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5566.46万元,比2022年4185.37万元增加1381.09万元,增长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6.46万元,比2022年4185.37万元增加1381.0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5566.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81.09万元,增长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36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55万元,公用经费3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8.67万元,增长19.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204.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22.52万元,增长36.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3年项目支出4204.01万元,其中:张家川县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10万元,天保地方集体公益林兑现14万元,政策性森林保险项目2.013万元,全县历史遗留历史矿山核查项目8万元,云凤山省级森林公园勘界立标项目2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万元,

2、农林水支出1996.01万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59.9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10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399.51万元,其中房屋135.02万元,车辆40.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4.29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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