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22〕1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
张家川县龙山镇汪堡村等10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龙山镇人民政府、马关镇人民政府、梁山镇人民政府、胡川镇人民政府、刘堡镇人民政府、张棉乡人民政府、连五乡人民政府、闫家乡人民政府、平安乡人民政府:
你镇(乡)上报的关于批准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龙山镇汪堡村,马关镇新义村,平安乡新庄村,梁山镇唐刘村,闫家乡车古村,胡川镇王安村、仓下村,刘堡镇米家村,张棉乡周家村,连五乡三合村等10个村庄规划。
二、你镇(乡)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认真落实生态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统筹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传承等要素,促进乡村振兴。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乡镇严格按村庄规划进行建设。任何乡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