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24〕19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家川镇纳沟村等9个乡镇1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张家川镇、龙山镇、马关镇、刘堡镇、胡川镇、梁山镇、马鹿镇、张棉乡、平安乡人民政府:
你镇(乡)上报的关于批准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2024年2月21日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张家川镇纳沟村、沟口村,龙山镇郑家村、马黑曼村、冯塬村,马关镇西山村、小庄村、东庄村、西庄村,刘堡镇赵湾村,胡川镇深坷村,梁山镇五方村,马鹿镇韩河村、康王村,张棉乡上蒋村,平安乡水泉村16个村庄规划。.
二、你镇(乡)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认真落实生态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统筹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传承等要素,促进乡村振兴。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乡镇严格按村庄规划进行建设。任何乡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