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然资源发〔2020〕36号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集中开展违法占地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集中开展违法占地建设整治工作要求,目前我县已进入春季复工建设期,部分乡镇土地违法问题有所抬头,为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占地建设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开展违法占地建设整治工作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集中开展违法占地建设整治工作。
(一)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辖区内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实施辖区内违法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清理、严肃查处辖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合法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相关手续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占用、使用土地的行为,从根本上规范辖区村镇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提高村镇建设管理水平,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认真排查。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进行一次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的全面排查梳理,坚决遏制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切实摸清违法用地底数,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并将排查梳理情况按要求上报我局(2020年3月30日之前)。我局根据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和动态巡查情况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比对,对数据出入较大的进行实地核查,责令限期改正,对发现严重违法的占地建设行为和瞒报、漏报问题的将报请县政府追究责任。
(三)高度重视,切实整治。对排查梳理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制止,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确保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对于新增违法用地坚决依法、及时整治到位,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项目要立即停工,组织拆除,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对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项目,要在处理到位后,及时组织报件完善手续,消除违法状态,逾期未报批的一律拆除复耕返绿。对未整治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增强规范用地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依法用地秩序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提高依法用地意识,对重大项目、基础设施、扶贫攻坚等民生项目要做好用地前期工作,一要把好项目用地规划关,对各类项目用地要科学选址,所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二要把好项目用地审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能达到投资强度要求的项目要禁止立项报批;三要把好项目用地批准关,各类项目用地要依法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占地建设,严禁项目用地未批先用,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
三、加大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共同管理责任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易发多发势头,严防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同时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地氛围。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