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然资源发〔2022〕72号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组织开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就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县范围内所有建设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项目进行清理排查,对存在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进行重点整治;若发现2012年1月1日以前的类似问题一并纳入专项行动进行整治。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成效,成立张家川县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铁升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赵掌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李芳军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惠继增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麻贵平 建设用地股股长
吴清选 规划股股长
杨华杰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中队队
联络员: 李芳军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李芳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加强本单位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实施。
三、行动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分4个步骤实施:
(一)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至25日)。各乡镇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对本辖区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4月18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动员部署、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阶段(4月25日至29日)。各乡镇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线索,同时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全面梳理,集中开展摸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4月29日前,专项办报送摸排情况和阶段性小结。
(三)集中整治和消除隐患阶段(4月29日至9月15日)。各乡镇要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批准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挪作他用、非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集中力量加大打击力度,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每月1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上月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9月16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小结。
(四)总结提升和规范管理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出台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固化行动成果,促进长效常治。10月5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以及出台的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清理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把扎实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张家川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整治时效的有效举措,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的前沿堡垒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设专栏等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管地、用地,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认真摸排清理,依法集中整治。这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要分片包点、责任到人,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楚,全部登记造册。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边排摸,边整治”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依法依规集中整治。
(四)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地管理。各乡镇要通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针对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2日


